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检察院)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6年4月24日至6月2日,对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提级巡察。2026年10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淑华主持会议并代表党组作表态发言。
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马洪波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兴柱在听取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客观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责使命有差距。二是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日常监督管理偏松偏软。三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四是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滞后,成果转化运用不充分。
张淑华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全部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盘认领、坚决整改。全院将以坚定的政治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整改举措,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地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市委提级巡察的政治体检作用,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实整改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闭环整改机制。对照反馈问题建立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攻坚相结合,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与服务中心大局、提升检察质效、深化从严治检结合起来,做实“四大检察”,以整改实效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马洪波、副组长于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福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海滨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