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长辈的健康安稳,是每个家庭最大的心愿。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深圳医保为老年参保人准备了一系列暖心保障,涵盖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异地就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及医疗救助等方面,进一步减轻长者就医负担。

在普通门诊方面,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80%、70%、60%。参保人已认定门诊特定病种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支付;以老年人多发的高血压、糖尿病为例,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药品费用支付比例提高至90%,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职工医保一档个人账户余额不仅本人可以使用,还可绑定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长辈就医购药的个人自付部分可按规定共济使用近亲属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减轻家庭医疗开支压力。

在住院保障方面,深圳对老年参保人员给予政策倾斜,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5%。

在异地就医方面,在深圳参加医保的长者临时外出可免备案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及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10类门诊慢特病相关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实现直接结算。需要注意的是,深圳职工二档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异地看普通门诊,需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此外,医疗救助针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给予救助。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资助、门诊及住院救助,减轻困难长者就医负担。

读特&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