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在福州市第三十中学、福州第三十六中学开展“法护青春,筑梦未来”——《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本次专题讲座邀请省青法协副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余俊,以“别让‘无所谓’变成‘来不及’”为题,结合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情境,讲解《条例》内容,帮助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读懂新条例
让预防教育走在前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在于抓早抓小。余俊法官深入解读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为同学们讲解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及干预措施。并结合专门教育制度,讲解教育矫治、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和离校帮教等安排,引导同学们理解法律在规范行为、纠正偏差的同时,也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
以身边事释法
把行为边界讲清楚
“朋友打架,自己只在旁边望风,算不算参与?”
“被欺负后叫人打回来,是不是正当防卫?”
“把银行卡借给别人收钱,只赚几十元,也有风险吗?”
针对青少年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余俊法官从具体情境切入,通过案例解析和情境设问,讲清不同选择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纠正“没动手就没事”“还手就是自卫”“未成年不用担责”等侥幸心理。
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情境,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提醒,也让《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强调的“提前干预、分级预防”有了更直观的呈现。
学会依法求助
让保护落到日常
守护青春,既要明晰行为底线,也要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通过介绍校内外求助渠道,余俊法官提醒同学们在遭遇欺凌或受到网络威胁时,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或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寻求支持。
此外,余俊法官还进一步讲解了安全避险、保存聊天记录和截图等方法,让同学们掌握如何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留存证据,主动报告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活动是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护青春,筑梦未来”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团组织将在各类学校持续开展《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普法活动,通过专业力量进校园,将《条例》要求与青少年成长需求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全过程,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护航青春成长。
来源:福建共青团 编辑:莫晓兰 校对:吴 欣 校审:余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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