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是对诗词理解不同产生的矛盾,没想到都是权力惹的祸。
10月12日,内蒙古诗词学会因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被内蒙古民政厅通报,责令停止活动三个月,拉进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通报,该学会违法违规的点主要有三个:
内部派系对立、互相举报;
未按章程召开理事会;
未规范开展人事及财务管理工作。
想象中,诗词组织不应该是“谈笑有鸿儒,往来皆雅士”的画面吗?结果大家不比谁诗词写得好,反而派系对立,互相举报,最后自己把自己干停了。
此事最精彩的是,不用别人吃瓜,学会自己就把瓜的过程,完整地写在自己办的《内蒙古诗词》刊物上:
4月12日,李某某等人发起“罢免会长”活动,参与人员的成分也是相当复杂。有自己主动退会的;有长期不交会费,按章程被视为退会的;有已经辞去学会职务,不具备理事身份的;还有不是理事成员,打电话喊来帮忙投票的。
为了确保投票胜出,李某某等人在会长宣布散会后,自编自导无记名投票,一人填几张票,加上拉来的不具备投票身份凑数的人,宣布罢免会长成功,由自己接任会长。
而李某某这个人,此前就已主动辞去学会职务,但是拒绝新旧法人交接签字,导致学会财务长期无法运转。
学会给出的定性是“罢免闹剧”“非法”“十分恶劣”“无法无天”“无以复加”“十分可笑”。看到这一连串的形容词,就能想到该学会在写通报时有多气愤。
翻译过来,就是一群身份不合规的人,通过不合规的程序,散会后给自己加戏,一人分饰N角投票,最后宣传自己胜出。
其实完全可以跳过投票环节,直接宣布自己是会长,结果都一样。
除了这次“罢免闹剧”,早在今年6月,该学会内部就有人举报现任会长,称其贪污、工作不作为。
举报信先递交给了文联、民政,后来又在会员群里传播。
内蒙古诗词学会官方公众号介绍,该学会成立于1999年9月14日,是挂靠自治区文联、经自治区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社团组织。
会员大约1500人,平均年龄50岁以上,每人每年100元会费,学会实行五年一届任期,所以会费也是五年一交。
经此一闹,该学会公众号最后一篇文章是7月1日发的,已停更3个多月。
作为诗词学会,本该谈诗论道,推广传统文化,结果因派系斗争,被官方通报,停止活动三个月。
这对那些真正喜欢诗词的普通会员来说,挺可惜的。
3月12日,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将“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作为处罚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止活动三个月是处罚,也是警告。
好好写诗,都50岁以上的人了,还折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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