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我市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示。

细河区3处:

1.通达路西山路路口

2.迎宾大街盛强路路口

3.龙城路湖滨路路口

太平区4处:

1.南外环塔新路路口

2.建设广场东口

3.红树路太平东街路口

4.红树路太平东街至幸福街路段

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上设置监控点位路口、路段周边范围内机动车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依法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公示期5日。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