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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傍晚,大理州政府公示公告栏挂出一份征求意见通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洱海管理局四部门联合编制了《洱海生态保护缓冲区内农村住房确需修缮加固或者拆除重建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渠道是邮寄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传真,期限从10月19日到10月28日,一共十天。征求意见稿全文随公告附件发布,公开网页只挂了通知本身。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沿湖农村住房"旧了、危了,能不能修、能不能建"第一次有了统一、细化的管理口径。要弄清楚这份办法管什么、不管什么,得先回到五年前那份旧办法,再对照2023年修订后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旧办法今年5月到期,新办法补的是依据空档
缓冲区内农村住房怎么修、怎么建,最早的依据是2021年10月29日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洱海二级保护区内农村住房确需修缮加固或者拆除重建管理办法》。那份办法第二十九条写明,有效期至2026年5月1日。
2023年条例修订,12月1日施行,原来的"二级保护区"改称"生态保护缓冲区"。新条例第四十五条把住房问题单独写了一款:缓冲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房屋确需修缮加固或者危房拆除重建的,应当经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2025年5月印发的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又把这份授权重复了一遍。
也就是说,旧办法2026年5月1日到期之后,专门的修缮重建办法空着,审批实务仍在参照旧指标走,直到10月19日这份新征求意见稿挂出来。从旧办法到期到新稿征求意见,中间隔了五个多月。新办法补的就是这个依据空档,它不是在收紧什么新方向,而是把旧办法的规则换一层法律依据、跟改名后的缓冲区对应上。
缓冲区不是核心区,这里的人没有搬完
要看懂这份办法,先得分清两个区域。
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洱海湖区加上海西、海北水位线向外100米、海东30米、海南15米的地带。2018年,核心区内1806户、7270人完成生态搬迁,拆除建筑面积约64.8万平方米,腾出来的地建成了129公里生态廊道。这一轮搬迁已经走完。
生态保护缓冲区在核心区之外,范围按地形划了几块:海西从阳南溪沿大丽二级公路到罗时江一线,海北沿老环海路到马厂村,海东沿环海东路向外100米,海南从机场路交接处到阳南溪向外100米,另外还包括主要入湖河道堤岸内侧30米、流域内其他湖库最高水位向外50米。海西沿湖的成片村庄、双廊和挖色部分地带、入湖河道两岸,都在这个范围内。
条例第四十四条对缓冲区的定位写得很直接:以减少人口、建设用地、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与生态功能定位不符的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逐步退出,鼓励人口有序退出。这里的房子不许新建,也不许扩大,但已经住人的房子不会被推平,人也没有被要求搬走。
办法要解决的,就是这部分"住人的房子"出了安全问题怎么办。
能修什么,能建什么
按2021年旧办法的规则,住房问题先过安全鉴定这一关,分C级和D级危房。
C级是局部危险,做法是修缮加固,局部修补、更换构件,达到抗震设防和安全稳固要求。D级是整栋危险,旧办法要求优先争取修缮加固,实在修不到安全稳固的,才允许在原址拆除重建,而且前提是这块地没有地质灾害风险。新征求意见稿全文在附件里,修缮和重建的分级、条件是否调整,以最终公布文本为准,目前可以参照的还是旧办法这一套逻辑。
重建有几条硬约束。最核心的一条是只减不增,经批准修缮加固或者拆除重建后的住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都不能比原来大。宅基地上执行一户一宅,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户"怎么认定、"宅"够不够基本生活需要,由县市结合标准核定。风貌同样卡死,传统民居按五分水、小青瓦、坡屋顶的白族样式管控,重建屋脊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老建筑,修的时候连主体结构、体量、高度、形式都不能改。
面积指标按宅基地大小分档。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密度可以到100%、容积率1.9;120到150平方米的,密度降到80%、容积率1.7;150到180平方米的,70%和1.6;180到200平方米的,65%和1.5;超过200平方米的祖遗地,走联审联批单独审。这套数字翻译成人话就是:地越大,允许盖出来的占比越小,拆了重盖的房子总体上比老宅收。
还有一条位置限制。房子如果在主要入湖河道堤岸内侧30米、其他湖库水位50米以内,C级可以修,D级优先修,修不好的不原地重建,要到三级保护区范围或城镇规划区安置。河道30米以内还鼓励按退让50米控制,给绿廊留通透。
这套规则里藏着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方向:缓冲区内的拆建是安全兜底,不是改善通道。老百姓对拆房的朴素期待往往是趁这次盖宽一点、住舒服一点,但只减不增和分档容积率把这条路堵死了。想加面积、想扩建、想借着危房改造提升居住条件,在缓冲区内没有出口。
原地修建之外,还有一条搬出去的路
旧办法第十三条给D级危房指了两个方向。符合村庄规划和条例的,按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引导房屋所有权人到三级保护区和城镇规划区妥善安置;不符合规划和条例的,应当迁入安置。一个是"鼓励引导",一个是"应当迁入",力度差别很大。
这跟核心区的搬迁不是一回事。2018年核心区是划定之后整批拆除、集中安置,动作大、标准明确。缓冲区没有强制搬迁的条款,条例第四十五条的措辞是"鼓励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原有居民以外的其他居民迁至缓冲区外的城镇规划区集中安置",并且写明因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迁出居民的,按公平合理、妥善安置原则依法补偿。主动权在村民手里,政府给通道、给政策,不赶人。
但主动权是有条件的。房子一直能住、愿意守着老宅,就修;一旦鉴定成D级又修不好,选择就从"原地修还是搬走"变成了"去哪里安置"。增减挂钩怎么补偿、安置点落在哪、祖遗地和宅基地怎么折算,旧办法里没有细写,这些才是缓冲区内村民真正关心、而公开文件里着墨不多的部分。
审批怎么过,已经跑了五年
旧办法2021年底印发之后,审批是按批次在转的。
大理市把缓冲区内的个人住房建设项目打包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2024年7月的审查会议公开文件显示,当年第一批项目包含D级危房拆除重建和C级危房修缮加固,审查意见要求各项指标满足旧办法、严格一户一宅、各镇挂牌施工、执行四到场。2026年1月的审查会议仍沿用同一套指标批准了当年第一批项目。洱源县2025年10月公示过一次,邓川镇、茈碧湖镇3户拆除重建申请经联审联批审核通过,公示期七天。
审批链条是一套联审联批:洱海管理部门先认定房子在不在缓冲区内,农业农村部门审宅基地合法性和一户一宅,自然资源部门审规划许可、风貌、高度、层数和体量,住建部门管安全鉴定和建筑工匠。申请人先找有资质的机构做鉴定,村里出书面意见,乡镇初审,县市多部门联审,对外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批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过程执行申请审查、定位放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建成后组织验收才能使用。
这道链条之外就是红线。2026年2月,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银桥镇马久邑村一处违法建设自建房,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建筑没有合法土地手续,被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条例对缓冲区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处罚是责令停止、限期拆除,逾期不拆依法拆除,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没走鉴定、没走联审、自己动手把老房推了盖新的,适用的就是这一条。
村民最该知道的:现在还能提意见
征求意见稿挂出来的十天里,沿湖村民能做的事其实有限:看懂规则,在10月28日之前把意见寄到州住建局,或者发邮件到指定邮箱。新稿相比旧办法改了哪些指标、安置补偿有没有细化、河道退让是否沿用,公开网页看不到附件正文,得等正式文本。
能从现有材料里看清的是:缓冲区内的住房管理从来不是"让不让盖"的问题,新办法延续的是五年前的框架,核心是给已经存在的危房留一条安全兜底的路。这条路的边界很硬,只减不增、风貌管控、分档容积率决定了拆建只能维持居住安全,不能成为改善住房的通道。原地维持和迁出安置是并列的两条路,前者靠审批兜底,后者靠政策引导,缓冲区内没有核心区那样的强制搬迁,村民的去留大部分时候取决于房子本身还能不能修。
核心区的人已经退出来了,缓冲区内这些住了几代人的老房子怎么安放,是接下来要细抠的事。
这份办法目前是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时间是10月19日到10月28日。也就是说,沿湖村民、基层干部、规划从业者,都还来得及把真实想法递上去。
提意见的三种方式:写信寄到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邮编671000),信封注明办法名称;发邮件到 dlzczjs@163.com,主题标明办法名称;打电话或传真到 0872-2316665。
新办法自2026年施行,试行前已经受理还没办结的申请按新办法办,同时废止2021年的老办法。
一份征求意见稿,照见的是"把洱海保护好"和"让沿岸人住得踏实"这两件事怎么同时办好。规矩写细了,村民办事的路径就清楚了;但路径好不好走,还得听沿湖人自己说。征求意见的窗口期只有十天,把真实的声音递上去,是眼下最实在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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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何志杰
数据说明:本文基于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及2021年相关办法梳理,供读者参考,具体以政府正式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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