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标志灯被纳入国标进行规范了。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显示,依据相关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中,新增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光色要求;禁止使用语音和手势控制灯具;明确规定除了发光徽标功能外,灯具的各功能都不能显示文字;为避免不同颜色灯具混光风险,规定转向灯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

这意味着,此前备受争议的智驾“小蓝灯”将变为“蓝绿灯”,并且在L3级及以上自动化驾驶激活时才会亮。按照编制说明,新标准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增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

此前一些新能源车在L2级智驾状态时多亮起“小蓝灯”。现行的GB 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未对“小蓝灯”使用做出明确要求。随着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如何向其他道路使用者规范、清晰地提示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状态,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7月,关于智驾“小蓝灯”的讨论备受行业广泛关注。

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在7月29日发文表示,部分车辆产品安装使用“小蓝灯”,向其他道路参与者显示本车驾驶辅助系统处于工作状态。但当前“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情况,易引发安全风险。夜间开启的“小蓝灯”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观感刺眼,特别是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带有该指示灯的车辆更容易被其他车主借机加塞、近距离跟车,增加路面通行风险。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应选装前、后和侧面ADS标志灯;对于配合L3级及以上自动化驾驶牵引车使用的挂车,应选装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

在光色要求上,意见稿中新增ADS标志灯,即向其他使用道路者表明车辆自动驾驶系统(ADS)处于激活状态的灯具的相关要求,并明确其专用光色为蓝绿色,为自动驾驶车辆的外部状态提示提供了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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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截图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当车辆激活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点亮,且在自动驾驶系统处于激活状态时保持点亮,禁止手动开启或关闭ADS标志灯;在车辆驾驶自动化系统处于L2及以下自动驾驶功能时禁止点亮。当自动驾驶系统退出时,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熄灭。

灯具各功能都不应显示文字

除新增ADS标志灯相关要求外,相比原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对汽车外部灯光的显示内容作出了限制:除发光徽标功能外,灯具各功能不应显示文字;同时,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不应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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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截图

这一规定将规范把车灯变为“社交屏幕”的做法,确保车辆在道路上的基本标识属性,避免分散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力。

在灯具组合方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转向灯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倒车灯也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以降低不同灯光信号混合造成的识别风险。在灯光控制方式上,征求意见稿还对手势及语音控制提出限制,禁止通过手势对灯具进行操作控制,并禁止通过语音对灯具进行关闭操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