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屡屡借钱不还,被造各种谣言还没完,他就连回自家院子,都得绕一圈从墙外翻进去。
演出服换好了,妆也化完了,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核查,一句“审批没完成、舆情风险太大”,演出当场叫停。
台子搭好了,观众等着,歌没唱成,人就被从后台请了出去。
国庆前后原本是他一年里最忙的档期,济宁的开业庆典、东营的周年活动、章丘和邹城的音乐节排着队,十几场合同签好、定金收了的商演,一场接一场地黄了。
原因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有人举报他是“劣迹艺人”。
他十月份在山东、河南备案的5场商演,手续全部正常,手里待完成的演出排到了2027年1月,总量超过50场。
也就是说,这顶帽子不是官方扣的,是举报者自己扣上去的,偏偏这顶没有官方背书的帽子,真的一场一场地把合法备案的演出拦了下来。
我认为,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地方,恰恰不在“谁在举报”上,而在于一个未经任何权威程序确认的标签,为什么能比合同、备案、审批这些实打实的手续更有杀伤力。
举报者的操作谈不上高明,甚至有点粗糙。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劣迹艺人的认定有一套完整的规范流程,要收集线索,要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要经过道德建设委员会集体评议,单凭一个匿名电话的口头举报,在程序上根本走不到定性那一步。
可举报者赌的从来就不是官方会不会认定,他赌的是主办方在风险面前会怎么选。
主办方的账算得很现实,一场商演从签约到落地,场地定金、宣传物料、接待安排,几十万元的前期成本已经花出去了。
硬顶着办,万一舆情发酵,审批、场地、主办方都得跟着担责,直接取消,赔一笔违约金,风险线一刀切断。
一边是“可能要担责”,一边是“确定赔点钱”,大部分人的手会自动伸向那个更省事的按钮。
这种成本上的不对等,才是那顶帽子真正锋利的地方,举报一个电话就能发起,自证清白却要跑断腿,而主办方连等的耐心都没有。
过去这些年,他在朱楼村的日子过得并不消停,上门借钱的人排着队,借出去上百万,还回来的没几个,修路的牌子被人砸过,门口蹲着的拍客一度比村民还多,他基本是能忍就忍。
但这一次,举报者托中间人来说和,表示愿意赔钱道歉,他当场回绝了。
原话很直白,“不接受道歉,他举报我的时候怎么不想着道歉?现在知道怕了,晚了。”
紧接着又补了一句,“我也会给他找麻烦。”
很多人听到这句话觉得解气,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歌手终于撂了狠话。
但在我看来,这句话的重点不在于“狠”,而在于它指向的东西很具体。
他说的“找麻烦”,不是私下报复,是走法律程序,起诉恶意举报的人。
他手里已经整理了举报记录、聊天材料等证据,委托了律师,准备把追责的对象从被动取消演出的主办方,拉回到那个发起举报的人身上。
他清楚法律维权慢、取证难,但他也知道这条路走得通。
举报制度设立的初衷,是让真实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有一个被看见的通道。
主办方赔掉的违约金和前期投入,场地空置的成本,观众被取消的期待,全都变成沉默的代价。
而发起举报的人,不用露面,不用举证,不用承担任何后果,我认为,大衣哥说“我也会给他找麻烦”,真正有价值的部分,不是情绪上的回击,而是把“麻烦”重新放回到它该在的位置上。
举报如果不需要付出代价,合法备案的演出就只能靠运气上台,这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被认真对待的问题。
一个靠唱歌吃饭的人,被逼到要花力气去证明自己“不是劣迹艺人”,这件事本身,比任何一场取消的演出都更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