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今日发布《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这意味着L2级别智驾的“小蓝灯”正式被官方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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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蓝灯”是部分车辆产品用来向其他道路参与者显示本车驾驶辅助系统处于工作状态的信号灯。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此前在公告中指出,当前“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情况,易引发安全风险。这构成了此次禁用要求的直接背景。

新规对灯光的界定不止于“禁”,还给出了明确的技术口径:

  • ADS标志灯的专用光色要求为蓝绿色,而此前L2级别辅助驾驶信号灯大多采用蓝色;
  • 只有配备符合GB 44721规定、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才可选装前ADS标志灯、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
  • 对于配合L3级及以上自动化驾驶牵引车使用的挂车,选装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

时间线上,这一动作并非突然落地。据第一财经消息,今年7月,多家车企已陆续收到禁用L2级别辅助驾驶“小蓝灯”的消息。此次征求意见稿相当于把此前的要求写入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范之中。

需要区分的是,标志灯的颜色与自动驾驶能力等级直接挂钩。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国家标准,驾驶自动化等级分为0-5级:L0为应急辅助,L1为部分驾驶辅助,L2为组合驾驶辅助,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L4为高度自动驾驶,L5才是完全自动驾驶。L2与L3之间,正是“辅助”与“有条件自动”的分界,也是这次灯光资格线的所在。

对驾驶者而言,灯光标识的变化不改变责任归属。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即使开启相关功能,驾驶员也绝不能放松警惕,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开车时使用“智驾”,仍需全程保持专注,时刻留意路况车况,不能分心、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