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王萍(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阳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贵金罚决字

〔2026〕51号

投保人信息不真实、销售环节未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医保等参保情况

警告

贵州金融监管局

2

何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阳支公司综合业务分部客户经理)

贵金罚决字

〔2026〕52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投保人信息不真实、销售环节未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医保等参保情况

警告并罚款8.5万元

3

冉景松(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阳支公司经理)

贵金罚决字

〔2026〕53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投保人信息不真实、销售环节未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医保等参保情况

警告并罚款8.5万元

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阳支公司

贵金罚决字

〔2026〕54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投保人信息不真实、销售环节未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医保等参保情况

罚款7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