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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卫生健康领域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总体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医疗护理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医疗救护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12356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托育服务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医疗护理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2.医疗救护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3.12356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4.托育服务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扫码查看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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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肖琰

校对:杨真宇

审核:胡彬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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