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起来快一百六十岁的老人,把当年的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又告上了法庭!

这事儿发生在浙江。老两口的独生女儿十年前遭遇车祸,人没了。法院当时判下来,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两位老人5年的生活费。如今十年过去,八十岁的老两口把赔偿金花了个精光,日子没了着落,只好再打一场官司。结果法院一锤定音:继续支付5年生活费!

这官司,打得好,打得让人心服口服!

先把时钟拨回十年前。

老两口这一辈子,就守着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俗话说,闺女是爹娘的贴心小棉袄。老两口盘算着,等自己老了走不动了,就靠着女儿养老送终。谁承想,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把这个家唯一的指望给撞没了。

白发送黑发,这滋味比黄连还苦。女儿走了,二老的顶梁柱塌了,往后的日子,全指着那笔赔偿金撑着。

当年法院判的是5年生活费,按理说,这钱省着点花,也能凑合。

可架不住岁月不饶人呐。

十年间,两位老人从七十多岁熬到了八十岁。岁数越大,毛病越多,药罐子不离手,看病的钱像流水一样往外淌。再加上这些年物价蹭蹭往上涨,当年那笔钱,看着不少,实际花起来,就跟漏底的米袋子似的,不知不觉就见了底。

钱没了,人还得活着。柴米油盐哪一样不要钱?老两口的日子,眼瞅着就要揭不开锅了。

怎么办?总不能眼睁睁等死吧?

二老一合计,再次把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可能有人撇嘴了:当年不是判过了吗?一笔钱给完了,事就了了,怎么还缠磨着要第二次?这不是得寸进尺吗?

话可不能这么说!

咱们扪心自问:当年算5年生活费,难道过了5年,老人就不用吃饭了?难道过了5年,女儿就能活过来了?老人现在还健在,还要一天天往下过,这笔账,当年根本就没算完!

法律上也讲究这个理儿——实际损失超出了原来的判决,就可以再主张。老人多活一年,就多一年的开销;当年那笔钱只够5年,多出来的日子,凭什么让他们自己硬扛?

法理不外乎人情。法院思前想后,最终判决:侵权人和保险公司,接着付5年生活费!

这个结果,暖了多少人的心呐!

想想看,要是法院这次驳回了,两位老人往后靠什么活?闺女没了,钱没了,年纪大了干不了活了,那才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份判决,等于给二老的晚年又续上了5年的踏实日子。

说一千道一万,这场官司背后,是一个扎心的问题:失独老人,老了到底靠谁?

儿女在时,养儿防老,天经地义。儿女没了,那笔赔偿金,实际上就是他们最后的养老钱。钱花完了,责任是不是也跟着没了?这回法院用判决给出了答案:没完!该赔的,一分都不能少!

一方有难,法律兜底。这个案子判的,不只是两个老人的生活费,更是判出了良心,判出了温度。

愿两位老人往后余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也希望这样的判决,能给更多走投无路的失独家庭,撑起一把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