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0日),辽宁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沈阳大东“6·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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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2025年6月17日7时许,王某凯驾驶126路大型新能源公交车,执行当日首次运营任务。

当天19时54分许,王某凯为绕行停在三车道等候红色停止信号的车辆,从三车道向右变更至四车道,闯红灯通行后向左偏转,加速行驶至路口西南角时,被地铁施工围墙拦停。过程中公交车先后与多名行人及其他车辆相撞。

事故造成6人死亡、16人受伤、15台机动车及部分构筑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760万元。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该车进行鉴定,该车制动装置齐全,效能有效;转向装置齐全、有效。

经调查,沈阳大东“6·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公交车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置不当和公交车营运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力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肇事驾驶员王某凯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沈阳某公交公司总经理李某义、副总经理王某宁及工作人员共5人,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沈阳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公共(轨道)交通执法大队设施管理科科长孙某荣及主任科员潘某,建议由沈阳市交通运输局依规依纪处理。

此外,针对查明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暴露出的问题,对应当追责问责的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臧某等7名人员名单及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