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陕西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18个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财产安全、养老服务、社会保障、赡养扶养等多个领域,集中展示我省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实践。

即日起,我们推出“三秦护银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系列,分9期刊载全部18个典型案例。本期聚焦养老投资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警惕以养老服务、预售养老床位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理性辨别投资风险,依法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案例一、警惕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

(一)基本案情

多名老年群众向某市公安局某分局报案,称某老人院假借养老服务骗取钱财,该分局对该老人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该院在自有资金不足且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开发建设养老公寓并提供“养老、享老”服务名义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老年人办理价值1万到20万元不等费用的会员卡,承诺到期返本付息,涉案金额总计5900余万元,涉及740余名投资人,其中7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超九成。

(二)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将该案列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督办案件,并迅速成立专案组,扎实调查取证,全力追赃挽损。其后,司法机关对5名主要嫌疑人依法作出判决。

(三)案例启示

本案是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对防范治理养老领域犯罪具有重要警示和借鉴意义。不法分子依托养老机构虚假包装,利用老年人养老诉求与认知偏差,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隐蔽性极强。老年群体要充分识别养老公寓预付充值、承诺高额返利等项目的非法集资风险,远离各类保本保息养老投资,面对陌生投资邀约和大额支出,切勿独自决策,及时咨询家人、民警。独居老人是受骗高发群体,子女应经常性陪伴老人;普及防非反诈知识,排查资金异动风险;社区、街道要常态化开展养老领域风险防范宣讲,以案释法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

案例二、以预售养老床位为幌子实施集资诈骗受到法律严惩

(一)基本案情

某市某养老院为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以预售养老床位加投资高回报为噱头,针对具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群体,通过发放传单、设立投资点、召开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连续十余年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并进行融资活动,与大量群众签订“养老服务、预定床位”协议,收取高额入住费,并向群众承诺,每年可支付购买金额7%—10%的“福利消费券”(利息)。该市公安局某分局对该院及所属公司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专案组后赴外省开展案件侦查取证和集中抓捕工作,抓获犯罪团伙成员、业务员、洗钱人员等共计137人。

(二)处理结果

司法机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主要被告人15年和14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也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被依法判处5年、3年等有期徒刑。该案先后开展三批次资金返还工作,累计向群众返还资金2.1亿余元。

(三)案例启示

该养老机构业务员所谓“先预定床位,不住可以拿利息”,本质是变相吸存行为。在此提醒老年朋友,在选择养老服务和投资时,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有养老需求应选择正规机构,按合同约定分期缴费,索要正规发票,不签订空白合同,不轻信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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