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金罚决字〔2026〕55号、贵金罚决字〔2026〕56号),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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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示显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该行时任行长助理王静,违法违规事实均为贷款管理不到位。其中,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行长助理王静予以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贵州金融监管局。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