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一名45岁的男子武硕(化名),把前妻潘西(化名)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结论是:他抚养了9年的儿子小武,与他没有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

这段关系的起点并不短。2011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中间离过一次,2017年1月又复婚。复婚半年后,潘西生下小武。2022年4月,两人在莱州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小武由武硕抚养。

今年7月起,9岁的小武改由潘西抚养。也正是在这个时间点前后,武硕对儿子的身世产生了怀疑。7月9日,他委托某司法鉴定所鉴定自己与小武是否存在亲属血缘关系。7月15日,亲权鉴定意见书出具,排除了武硕为小武的生物学父亲。

9月,法院判决确认武硕与小武不具有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潘西赔偿武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因抚养小武支出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1900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鉴定费3010元,合计243060元。案件受理费同样由潘西负担。法院支持了武硕所有的请求。

莱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给出的逻辑是:武硕对小武不具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潘西的隐瞒和欺诈,导致武硕产生了相关的经济付出和精神精力的付出,这期间产生的抚养费用对潘西而言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同时认定,潘西的行为客观上也侵害了武硕的人格名誉权,给他造成了精神损害,武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理由正当。审理中,潘西表示认可和同意给付武硕主张的全部费用243060元,法院予以确认。

九年时间,一纸鉴定,一场官司。判决书上的数字算得清,被改写的那段父子关系,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