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了更好地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6年10月27日零时起,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点位
1、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17-9号处
2、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59号处
3、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7号处
4、永春县五里街镇新车路113号处
5、永春县东平镇东平街道377号处
6、永春县蓬壶镇三中西校路路口处
7、永春县蓬壶镇三中西校路中段处
二、抓拍范围
以上路段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20日
来源: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永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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