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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一个固有认知: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都是省级行政区、副省级城市这样的“高层”,而普通地级市的巡视工作,理所当然该由省委巡视组负责。

毕竟,层级对应、权责明确,这是体制内工作的基本逻辑。

但事实并非绝对!

2024年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给中央巡视组“下沉”提供了明确依据。

该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必要时可以提级巡视。这短短一句话,不是简单的条文补充,而是我国巡视监督体系的一次精准完善,为中央巡视组直接巡视普通地级市,划定了合法合规的路径。

那么,中央巡视组为何要“屈尊”提级巡视?核心只有一个:解决省委巡视难以破解的“硬骨头”问题。

提级巡视的最大优势,就是“级别碾压”带来的绝对权威性,从根源上破除监督壁垒。

我们先看级别差距:现如今的中央巡视组组长,清一色都是副部级以上领导,正部级领导担任组长更是常态;而普通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即便由省委常委兼任,也只是副部级,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也仅为正厅级。

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中央巡视组里负责对接地方的联络员,随便拉出来一位,都是处级乃至厅级干部。

一个厅级干部去地级市对接工作,调阅台账资料、约谈相关人员,级别摆在那里,权威性不言而喻,能形成强大的监督威慑力,让地方不敢敷衍、不敢隐瞒,确保巡视工作不走过场。

除了级别优势,“超脱性”更是提级巡视的关键底气。

省委巡视组和地级市的干部,都在一个省内工作,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便省委在组建巡视组时刻意避嫌,也难免会有各种人情羁绊,影响巡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但中央巡视组不一样。

中央巡视组的工作人员,大多来自中央各部门,与地方无直接利益关联,谁也不认识谁,更不会顾忌地方人情世故,能够放开手脚、实事求是,真正做到不徇私情、秉公执纪。

当然,提级巡视并非“无差别下沉”,而是精准发力、靶向监督。

它主要针对那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地级市——这些地方往往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也容易出现“地方捂盖子”“内部保护”的情况。

巡视组会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住建等多个专业部门,抽调骨干人才组成专项队伍,真正下沉到基层一线,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深挖细查各类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遮羞布”。

从长远来看,提级巡视还有一个更深层的意义:倒逼省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提级巡视本质上也是一种“反向监督”——如果省里的巡视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有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地级市的问题,自然就不需要中央巡视组“亲自出手”。

说到底,中央巡视组提级巡视,不是“越位”,而是“补位”;不是“不信任”,而是“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