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是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时代的需要,逐渐产生的。当时老百姓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盲遍地。建设新中国,急需有文化的人,对教师的需求空前。国家派不出那么多公办教师,于是,民间自发走出来一些相比之下有文化的人,充当教师,这就是最初的所谓的民办教师。当时村里的小学,也由村里自办。

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民办教师还在挣工分。这个时候,民办教师的文化水平一般都是初中毕业,也有一小部分小学毕业的。

时间来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加之改革开放,国家有了财力,国民的整体文化水平也普遍提高。此时,学校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早已不再是社会自己办学,而是收归国有。自此,学校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几十年来,民办教师呕心沥血,为国家的基础教育奉献青春与力量。但是,他们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也不正规。为了提高民办教师的水平,正规管理民办教师,全国性的民办教师整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以吉林省为例,想进入民办教师队伍,要经过考试考核,要求学历至少是高中。全省各市县经过了两轮民办教师整顿,自此,民办教师队伍稳定下来。

经过整顿的民办教师,都是高中学历,他们后来还在工作中进修了大专或大学学历。他们有县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还有工作中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并在省市县三级备案,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

不得不提的是,为了—完成本世纪(上世纪)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国家要求,吉林省1994年末出台文件,以1986年12月31日为界,要求到2000年要予以清退时间节点之后的民办教师,急需的转为代课教师。这就是为什么吉林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变成代课教师的原因。溯及既往,政令不一,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被称作代课教师,转正的机会没了。

至于那些早期的文化水平较低的民办教师,没有参加整顿考试,直接发任用证,最后只要坚持,中途不离岗,参加走过程的考试,没了竞争对手(高中毕业的年轻民办教师都变成“代课教师”了,不让参加考试),没有名额限制,只要能写上名,2000年前全部转正了。

此代课教师非彼代课教师,都是高中毕业,普遍比吉林省公开承认的“民办教师”文化水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