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头盔绝不是给交警看的
它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头盔不只是戴上,更要戴好
系好卡扣不敷衍!
现对部分心存侥幸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的二、三轮车驾乘人员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01
2026年10月20日11时45分许,当事人刘某某(男,40岁)驾驶赣G596**普通三轮摩托车,在濂溪区青年路九江学院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02
2026年10月20日11时19分许,当事人刘某恩(男,36岁)驾驶赣G736**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濂溪区庐山大道怡康路路口,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03
2026年10月20日11时16分许,当事人郑某林(男,55岁)驾驶赣GA89**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柴桑区庐山西路丁字岗亭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04
2026年10月20日11时10分许,当事人韩某香(女,45岁)驾驶赣G0A6**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柴桑区柴桑路万客汇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05
2026年10月16日17时57分许,当事人方某(女,24岁)乘坐赣GT65**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长虹西大道长江大道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06
2026年10月8日17时10分许,当事人高某弯(女,33岁)驾驶赣GEC3**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麓山南路湖滨路口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07
2026年9月23日8时29分许,当事人何某(男,32岁)驾驶赣G6N6**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濂溪区学院路(学子路)九莲北路至青年南路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戴盔不系扣 安全“打折扣”
两辆电动车相撞 头盔立功
交警提醒
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和乘车人的生命安全
戴与不戴 一念之间
系与不系 一瞬之间
却都是生死之间
编辑/肖雨珂
审校/龙 成
复审/刘 军
核发/张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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