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部某市一家医院改造提升工程开标,江苏某建设集团以8400万余元中标。561家公司同时参与同一场投标,这个结果不是竞争胜出,而是一场被精确算计好的围猎——项目中标后随即被以高额比例转手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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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显示,近三年来,该团伙通过围标、串标、卖标,垄断了该市超80%的2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涉案金额超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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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主导者陈实,原村干部、多家公司实控人,发家史始终与"工程"绑定。但他并不直接参与串标操作——他掌控整个联盟的方式,是"出钱占股",把自己放在出资人和最终变现人的位置上。

就像一个从不亲自掌镜的制片人,不写剧本、不扛机器,但决定资金怎么投、片子卖给谁、利润怎么分。

出钱占股:不露面的操盘者

侦查显示,陈实以"出钱占股"的方式,与建筑公司总经理黄萌、手握公司资源的盟友张嘉,结成分工明确、利益共享的犯罪共同体。

团伙内部,黄萌是核心操盘手,负责联络投标公司、统筹投标报价;黄萌的弟弟黄宇负责具体执行——联络公司、制作并分发投标报价;张嘉则凭自身人脉联络另一批公司,与黄萌一方形成双向联动的围标网络。

陈实游离在所有具体操作之外。他负责的环节是中标后的"卖标"——把项目转卖给其他施工方,这是整个链条里利润最肥的一环。分配规则也体现了他的位置:卖标所得先按黄萌、张嘉两方联络的公司数量平分,再依据各自股份比例进行最终分配。

操作环节的参与者拿固定费用,出资源、出资金的人按股分账——这个结构保证了陈实不出面,却始终掐着利益分配的最大头。

三层代理:把围标拆成流水线

一个团伙要组织561家公司参与投标,工作量远超几个人能独立完成的范围。陈实的解决办法,是把围标拆成一条流水线,每层只干自己那一段。

项目挂网公示后,陈实只需做两件事:分别联络黄萌和张嘉,启动围标。此后所有执行环节由下层完成——黄宇通过微信、电话联络上千家公司开具投标介绍信,向对方支付费用;张嘉同步联络另一批公司;双方将名单汇总后,由黄宇统一制作投标报价。

开标前一天晚上,黄宇与张嘉手下对接确认最终名单,熬夜把所有报价逐一发送至对应公司。

对于没有预算员的公司,报价会发给合作的预算员陈建,由他完成预算编制后发送至各投标公司,确保每一份投标文件格式合规。这套流程的精密程度不像一个"串标团伙",更像一家运转多年的投标服务公司——只不过它服务的项目只有一个来源:陈实选定并拍板的目标。

分工的另一个价值在于隔离风险。黄萌统筹、黄宇执行、张嘉补渠道,每个人只接触自己那一环,而陈实自始至终不碰标书、不参加开标、不联系投标公司。一旦东窗事发,被锁定和追责的首先是"干活"的人——掌舵人隐在出资人的位置上,直到卖标环节才露面。

阶梯报价:561家公司如何"总有一家能中标"

在这个医院项目里,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开标时通过抽取随机系数计算一个"合理低价"作为中标基准。这种评标办法的设计初衷是让价格更优者胜出,但团伙的打法,是把它彻底"算死"。

黄宇会在开标前预估合理低价的下浮区间,然后把手中的数百家公司放在这个预估区间内呈阶梯式分布,确保无论随机系数落在哪个位置,都至少有一家"自己人"踩中基准。用侦办民警段磊的话说:"总有一家能中标。"

参与公司愿意配合,是因为成本低、收益可预期:单纯出借资质的公司,每家收取4000元固定介绍信费;多方联合参与投标的,各自承担投标成本,联合团体中一旦有公司中标,所有参与"联投"的人员都能参与收益分配。

对一家资质闲置的企业来说,开一张介绍信、不承担任何风险就能拿到几千元,这笔账几乎不用犹豫。

正是这种"小利换量"的机制,让团伙能在短时间内集结561家公司——对参与者只是顺水人情,对陈实则是把随机性压缩到零的绝对控标优势。

卖标收割与民生代价

中标只是第一步。江苏某建设集团中标后,黄宇第一时间将该公司联系方式交给陈实,由陈实对接后续卖标事宜。中间人董鹏(与陈实有亲戚关系)牵线,当地某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孔路飞答应接盘,因资金不足前期仅支付约500万元买标款,剩余部分因陈实被刑拘而暂停支付。

警方查明,该团伙在某医院项目的卖标费超1000万元,陈实个人在某个产业园项目就分得490万元,全案非法所得数千万元。

陈实身处链条最末端,却也是风险最终爆发的地方。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陈志伟指出,犯罪团伙在项目转卖过程中收取转让费、资质挂靠费及前期公关费用,可能压缩30%至50%的工程建设资金;实际施工方多为无资质个体户或挂靠队伍,为挽回成本常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陈实的"隐身术"并不深奥:出钱占股,把操作交给三层代理,用阶梯报价锁死结果,最后在高利润的卖标环节完成收割。

这套模式能运转近三年,靠的不是一个人多能干,而是每一层参与者都分得到钱、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当整条链都在利益结构里各取所需时,最上层的那个人,甚至不需要出现在任何一个环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