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家警察刑事侦查局特定犯罪分局(Bareskrim Polri Dittipidter)破获一起走私7.3万尾龙虾苗的案件。警方在此次行动中逮捕了2名嫌疑人。
“今天展示在各位面前的12个箱子里共有7.3万尾,平均每箱6000尾。此次当场抓捕行动中我们逮捕了两名嫌疑人,他们的角色分别是司机,以及受老板信任的人,”国家警察刑事侦查局特定犯罪分局局长穆罕默德·伊尔哈姆尼准将在10月19日于南雅加达国家警察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伊尔哈姆尼称,被捕的两名嫌疑人角色不同,一人是司机,另一人是老板信任的人。警方透露,这些嫌疑人在实施行动时彼此并不认识。
“第一位是拉弗莱斯·瓦伦蒂诺·何塞·里萨尔,第二位是费尔迪·阿凡夏。这两人来自楠榜,受出资方即其老板指使,前往德波地区提取龙虾苗,他们只是按照老板的命令从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人那里取货,此人来自之前的庞岸达兰。因此,同一团队或嫌疑人之间互不相识,”他继续说道。
伊尔哈姆尼透露,这些龙虾苗计划走私至越南。龙虾苗来自西爪哇省庞岸达兰。
“龙虾苗从庞岸达兰地区运往丹格朗地区,目的地是越南。丹格朗是嫌疑人的中转站,货源最初来自庞岸达兰,”他说。
警方在嫌疑人位于西爪哇德波地区时将其逮捕。警方在逮捕2名嫌疑人时发现了12箱龙虾苗。
“调查人员随后进行监控,发现一辆黑色汽车行驶在西爪哇省德波市利莫区利莫村的利莫拉亚路上。调查人员在那里实施了当场抓捕,各位可以看到前面有12箱龙虾苗,准备走私出境,”他说。
警方还缴获了一辆黑色厢式货车作为物证。伊尔哈姆尼称,该车用于将龙虾苗运往丹格朗,之后再转运至越南。
“我们缴获的物证包括一辆黑色大发Gran Max四轮车辆,车牌号为B 1617 SF。该车用于运输来自庞岸达兰的龙虾苗,目的地为丹格朗,之后将接力运往苏门答腊地区的占碑,再转运出境至马来西亚、新加坡,最后到越南,”他说。
据伊尔哈姆尼称,嫌疑人已走私龙虾苗9次。伊尔哈姆尼表示,国家潜在损失高达1700亿印尼盾(约 6303万人民币)。
“这12箱大约价值58亿印尼盾(约 215万人民币)。根据证人和嫌疑人的陈述,他们称这已是第10次。另外9次未被抓获,但我们将通过洗钱犯罪调查追查这些犯罪所得,”他说。
“犯罪者无处可在印度尼西亚大地上享受其犯罪所得。我们将追查、剥夺其通过约9次其他犯罪行为所获约1700亿印尼盾(约 6303万人民币)国家损失的犯罪所得,”他补充道。
警方以2004年第31号《渔业法》第92条对嫌疑人提起诉讼,最高可判处5年以上监禁。嫌疑人还可能被以洗钱罪(TPPU)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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