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甘肃金塔。
考古人员在肩水金关遗址第 21 号探方里,清理出一捆木简。9 枚,编绳两道,左侧的绳结还像刚打上去的一样。展开来看,276 个字,字迹流畅,一行不缺。
这是一份账单。
左半为《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右半是《敦煌女子赵负送衣记》
一、账单上写了什么
先把它逐项抄出来,一个字不概括:
品项
钱数
粱米八斗
160
稷米三石
450
羊二
500
酒二石
280
盐、豉各一斗
30
荠、酱、姜
50
合计
1470
最后两行才是重点:
往来过费凡直千四百七十。 肩水见吏廿七人,率人五十五。
翻译过来:这一趟往来的花销,总共 1470 钱;肩水这里在编的吏卒 27 人,每人摊 55 钱。
(顺便说一句:1470 除以 27,其实是 54.44。账面上写 55,是往整数上凑。)
这册子有个正式的名字,写在第一枚简上,叫《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劳边使者",是朝廷派到边塞慰劳吏卒的官员。他来了,过了这道关,边关的人接待了他。
肩水金关与玉门关、阳关并称河西三关,往来的使者、商旅、戍卒都要从这里过。
那么问题来了:朝廷派人来慰问边军,这笔接待的钱,该谁出?
汉长城肩水金关遗址 张依萌 摄
二、这不是 AA 制,是一次摊派
这些年,这份账单被反复报道,最常见的讲法是:两千年前的古人就已经会 AA 制了,真有意思。
但把账算完,就会发现这个说法轻了。
劳边不是临时起意,是制度。朝廷会定期派使者到边塞,慰问吏卒、检查防务、发放赏赐。既然是常制,接待的花费按理该有常制的出处。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张俊民研究员解释过这笔账为什么最终落到个人头上,原因有两条。
第一条:肩水候官没有独立的经济核算体系。
边关不是没钱,而是钱全靠上级拨付,自己没有一笔可以自主支配的经费。使者过境接待,预算里没有这一项。
第二条:这次接待的规格严重超标。
账单上写着两只羊、两石酒。边关吏卒的日常口粮是米,按月发放;羊和酒,是招待用的东西。这不是一顿普通的饭,是一次按高规格办的接待。
规格上去了,钱没处走账,结果就只有一条路——由 27 名吏卒共同分摊,每人 55 钱。
所以,这不是二十七个同事凑钱吃了顿饭。这是二十七个人,为一次超标的接待买了单。
三、55 钱,对一个边关小吏有多重
据《居延新简》里保存的给俸记录,西汉中后期边塞的隧长、候史,月俸约 600 钱。新莽时期的标准,学者认为与西汉相差不大。
55 钱,约等于一个边关小吏月薪的 9.2%。
听起来不算伤筋动骨。但还有一层:边塞俸禄发放并不稳定,有时两三个月才发一次。一份本来就不太准时的收入,被临时抽走将近一成。
还可以换个算法,用这份账单自己的价格。
账上写着稷米三石 450 钱,也就是一石 150 钱。55 钱,能买三斗半多一点。而据居延汉简里的廪食记录,边塞吏卒一个月的口粮大约三石三斗。
也就是说,这 55 钱,差不多是他三天的饭。
张俊民对此的定性很直接——对于一名普通吏卒而言,这**"无疑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
更要紧的是,这不是他们自己想吃这顿饭。
四、为什么一笔摊派,还要抄得这么工整
因为汉代的边塞,公务接待的开支必须登记造册,以备上级检查。花了什么、花在谁身上、最后怎么摊的,一笔一笔都得写清楚,归档备查。这不是记账人的个人习惯,是制度要求。
第一枚简上那七个字——"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就是这份档案的标题。
制度的本意是留痕备查。而正是这条制度,让两千年后的人知道:那天在肩水金关,有 27 个人,每人掏了 55 钱。
可惜制度只要求他记钱,没要求他记名字。所以这 27 个人,至今没有一个人留下姓名。
纸张面世之前,古人将竹简与木牍作为书写载体……(原文段落)
五、那一年
学者根据出土层位推断,这册简可能书写于新莽地皇三年,也就是公元 22 年。这个年份是推断,不是定论。
那一年,二月,关东人相食。
随后,蝗虫从东方来,飞起来遮天蔽日。流民涌进关中的有几十万人,饿死的十有七八。
十月,刘縯、刘秀兄弟在舂陵起兵。
而在几千里外的河西走廊,黑河东岸的肩水金关,27 个没有留下姓名的人,正在凑那 1470 钱。
汉长城肩水候官遗址(金塔县地湾城遗址) 张依萌 摄
两千年前那个记录员,把这册简工工整整抄了 9 行、276 个字,编好两道绳,归入档案。他只是在按制度办事:制度要他记下花了多少、摊了多少,他就记下花了多少、摊了多少。
它今天是国家一级文物,躺在甘肃简牍博物馆的展柜里。他大概没想到,这份档案会比他记的那个朝廷存在得久得多。
而他记下的最后一句是:
肩水见吏廿七人,率人五十五。
二十七个人,每人五十五钱。没有名字,但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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