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
结婚之后妻子要求我把工资卡交给她保管,我没多加考虑,直接交给了她。可上交之后我才察觉,想要用钱变得格外困难。但凡她认定是非必要开销,像人情应酬这类支出,就算我再着急她也不肯拿钱。
矛盾爆发的起因是一次逛超市,她挑选了一大堆自己爱吃的东西,榴莲、苹果、牛肉,零零散散花了三四百。结账时我拿了一包12元的兰花豆,她却说吃这个容易上火。我说就买一包尝尝,她不同意,直接把兰花豆放了回去。我不甘心又拿回来,她就让我自己掏钱买,说她手里没钱,最后我当场开通花呗付了这笔钱。
隔天我就去银行办理挂失,重新补办了工资卡。妻子发现这件事后一直和我争吵,我只跟她说了一句话:我月薪上万,却连买包兰花豆的选择权都没有,我实在无法接受。想分开也可以,工资卡我绝不会再上交,大家觉得我这么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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