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惠州市惠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20日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定:惠州市惠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13日至15日在淡水召开,会期3天。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惠州市惠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和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选举惠州市惠阳区出席惠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七、通过惠州市惠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八、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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