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信用公示平台,公示时间:2026-10-20

一、处罚基本概况

近日,信用平台公示一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北京城建华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59771921X6),被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应急罚﹝2026﹞事故005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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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处罚关联项目:房山白杨东路(长于南大街-清苑南街)道路和管线工程,对应“4·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二、违法事实与违规条款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存在核心问题: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未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技术、管理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违规翻越沟槽临边防护栏杆的安全隐患,对本次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无从轻、减轻、从重情节,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终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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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痛点剖析,值得所有施工企业警醒

  1. 沟槽、基坑临边防护是老生常谈的高危点,极易麻痹大意
  2. 沟槽、基坑属于施工现场高频风险部位,临边防护栏杆设置、封闭管控是基础要求。很多项目觉得防护搭好就万事大吉,忽略动态管控,对工人翻越、破坏防护、擅自冒险通行等行为缺少巡查制止机制。
  3. 隐患排查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不到现场”
  4. 不少企业都编制了隐患排查方案、建立台账,但排查流于形式。只做纸面记录,没有真正识别人员不安全行为;工人习惯性违章、冒险作业这类动态隐患,恰恰是很多事故的导火索。
  5. 人的不安全行为,往往比物的隐患更难管控
  6. 本次事故根源不是防护设施完全缺失,而是人员违规翻越防护栏杆。相较于设备、结构缺陷,作业人员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隐蔽性更强,班前交底、现场旁站、巡查纠偏一旦缺位,风险马上爆发。

四、行业提示

道路管线、市政沟槽工程空间狭小、交叉作业多,高处坠落、坍塌是高发事故类型。各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

✅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不只查设施,重点管控人的违章行为;

✅ 强化沟槽、基坑临边防护动态管理,防护被破坏、被翻越要第一时间修复并制止违章;

✅ 做实班前安全教育,针对性警示翻越防护、冒险跨越等危险行为;

✅ 落实现场安全员巡查责任,对习惯性违章行为及时制止、考核追责。

信息来源:信用公示平台、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