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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刘凯 北京报道

10月2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份《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这意味着,此前在车流中广泛使用、被赋予“智驾中”含义的蓝色小灯,被正式划出L2及以下车型的合法边界。

不过,监管并未将“智驾提示灯”这一概念一并取消。新标准为L3及以上车辆保留了标志灯,颜色定为蓝绿色。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提示灯在系统激活时自动点亮,退出时自动熄灭,禁止手动开关。

灯的颜色从来不只是颜色

记者注意到,小蓝灯最初进入市场时,其法理依据并未得到充分讨论。GB 4785—2019规定,民用车辆外部灯光的合法颜色仅有白、红、黄、琥珀四种,蓝色属于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专属颜色。车企在外后视镜、尾灯组或车顶加装蓝色指示灯,实质上是在标准留白处自行设置了一套信号装置。过去几年,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已超过70%,具备NOA功能的L2+渗透率超过30%,小蓝灯随这套辅助驾驶配置一同铺开,十余个品牌从平价家用车到高端SUV均有搭载。安装位置、亮度、发光形态各有不同,标准层面始终未予明确。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是,即便在监管收紧之前,车企对“灯能不能关”这件事的态度也并不一致。多数品牌允许车主在辅助驾驶开启后手动关闭外部蓝灯,但也有车型无法自主关闭,车机上的开关选项只对泊车辅助等特定场景生效。此外,亮度上的差异同样明显,部分车型的蓝光在夜间“比尾灯还亮”,贯穿式、点状灯珠、水滴形等形态并存。

这种碎片化的产品状态,本身就在削弱“灯亮即智驾”这一信号的可信度。与此同时,后装市场已经出现了另一层混乱,车主自行加装外置蓝光灯带、爆闪蓝灯,属于明确的违规改装,上路被查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以200—2000元罚款,年审也无法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收紧的信号早于《征求意见稿》。自7月27日第410批公告申报起,新申报乘用车原厂搭载外置蓝色智驾指示灯已不被允许,吉利、长安、岚图、阿维塔等企业相继表态执行。

推动这一转向的原因,并不只是“颜色不合规”这么简单。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在7月的说明中表示,夜间蓝光容易让周边驾驶员产生眩光,观感刺眼,干扰对路况的判断。此外,由于辅助驾驶策略普遍偏保守、跟车距离偏大,部分道路参与者会专门挑选亮有蓝灯的车辆加塞、近距离跟车,行业内甚至出现了“蓝灯一开,随便加塞”的说法。

更深层的争议,还落在辅助驾驶的责任划分层面。L2级辅助驾驶状态下,驾驶员仍然是第一责任人,系统只承担部分动态驾驶任务。用一盏专门的外部灯光向周围宣告“车辆在智驾”,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误判这辆车的自主程度,也会让驾驶员本人对系统边界产生不应有的松弛感。监管此次把标志灯锁定在L3及以上,本质上是在用灯光语言区分“人负责”和“系统负责”两种状态。

汽车行业分析师徐嘉平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小蓝灯这几年的流行带有明显的配置竞赛色彩,灯光本身成本不高、辨识度却很强,容易被车企拿来做智驾能力的可视化标签。而且各家点亮逻辑不统一,消费者和周边车辆对同一盏灯的理解并不一致。在他看来,监管选择直接划出边界,或许也考虑到L2阶段不宜鼓励车辆主动对外“表态”,否则道路上的信息噪声会先于技术能力增长。

存量灯该怎么办?

《征求意见稿》提到,新标准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部分技术条款过渡期最长48个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9日。那么,已经卖出去的存量车型该怎么办?目前官方尚未出台强制拆除或统一召回的要求,已上牌车辆可正常上路、正常年检。业内较一致的预期是走OTA路径,远程关闭灯光输出,或将智驾状态提示整合进日行灯、转向灯等既有合规灯具,无需车主到店拆卸硬件。已有车企在7月底通过OTA修改了此前无法关闭的小蓝灯,工程上的可行性已经得到验证。

不过,OTA并非普适方案,适用面有限。它高度依赖车辆本身的电子电气架构,具备整车OTA能力的车型处理起来相对顺手,而那些早期上市、只支持车机娱乐系统升级的车型,远程关闭灯光输出并非易事。即便硬件可远程控制,把“智驾状态提示”迁移到日行灯或转向灯上,也涉及配光、点亮逻辑和整车认证的重新验证,并非改几行代码就能完成。

车企在技术整改之外,还需要直面一系列用户层面的善后问题。以“灯亮即智驾”为暗示的宣传物料需要撤回,对已下单未提车的用户要履行告知,部分情况下可能涉及取消订单或补偿安排。更实际的问题在于,不少车主当初为这套“智驾标识”支付过选装费或配置溢价,灯被远程关闭之后该怎么办,目前并没有统一答案。有车主在社交平台上提出,硬件还在车上、功能却被软件关掉,希望车企给出明确说法。也有车主态度平和,认为灯关掉不影响辅助驾驶本身的使用。

徐嘉平还提到,存量小蓝灯的处置对二手车市场的直接冲击可能有限,但会提醒评估环节把“智驾硬件”和“外部标识”分开看。过去一盏蓝灯有时被当作高阶智驾的视觉加分项,今后这类可被OTA关闭的灯光,很难再成为残值评估的稳定依据。对车企来说,后续配置命名和宣传物料也需要更注意可验证性,减少把外部灯光直接等同于智驾等级的做法。

从产品定义的角度看,这件事的影响可能比一盏灯的存废更长远。过去几年,外部灯光被不少车企当作智驾能力的“可视化标签”,从灯的颜色、形态到点亮动画,逐渐演变成一套营销语言。新标准把ADS标志灯限定为L3及以上的选装件,且颜色、点亮逻辑、混合配光规则都有明确约束,等于把这套语言收回到标准框架内。车企在灯光上的创新空间并未消失,但“先装上去、再等标准”的做法,在强制性国标面前已经很难走通。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对过去几年智能配置“激进式创新”的一次温和纠偏。

这一规则划分,也恰好和国内L3级自动驾驶落地节奏形成呼应。首批L3级车型已在特定区域示范运行,多家品牌陆续公布L3量产时间表,配套的GB 44721计划于2027年7月实施。新灯具标准将ADS标志灯限定于L3及以上,在“系统能做什么”之外,补充了“系统应如何对外传递状态”的规则。

责任编辑:李延安 主编: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