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部署要求,乐山市积极推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员工主动发现、及时报告身边的安全隐患。 本期公布3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企业认真学习借鉴,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落到实处。
1
地磅部分拆除也是隐患
员工上报获奖100元
2026年3月4日,四川峨边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发现公司外大门原地磅已部分拆除,此区域货车来往较多,员工骑摩托车从此经过,易发生交通事故,并及时上报安环部。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2
钢丝绳多处断股
员工及时上报获奖2000元
2026年4月3日,国能大渡河龚嘴水力发电总厂员工唐某在白班设备巡回时,发现11号机组分段关闭钢丝绳有多处断股,立即汇报并通知检修公司检查确认为钢丝绳断裂,随后联系机组停机进行了处理,消除了隐患,有效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根据总厂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2000元奖励。
3
电源线破损露铜
员工上报获奖100元+绩效加1分
2026年6月5日,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于某在车间巡检过程中,发现2号加料机料槽振动电机电源线绝缘破损、铜线裸露,为避免隐患造成人员触电、短路起火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将隐患上报当班车间主任,接到反馈立即对设备执行停机断电处置,组织电工完成电源线更换,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奖励100元,并计入年终绩效考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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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山应急、四川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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