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局10月20日发布消息,明确自2027年5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步享受。这份《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通道进一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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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里最值得注意的一条,是在职职工、城乡居民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待遇后,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正常缴费的,不执行六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这句话背后的信号很直接。城乡居民医保停了之后,三个月内转成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可以无缝衔接,不用重新等六个月。城乡居民社保往职工社保挪,上海的通道已经落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原本有六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连续足额缴费满六个月且继续正常缴费的,从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内中断缴费,等待期要重新计算。
生育津贴方面,已怀孕者如果生育时间在2027年4月30日前,生育当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分娩前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可以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预产期在2027年5月及以后的,需要从今年10月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参保缴费,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分娩前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才能依规申领生育津贴。
如果发生缴费中断,分娩时仍处于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的,不得享受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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