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砸锅卖铁、卖房卖车,倾家荡产移居美国,总吹那边医疗好、福利高。
结果刚去没几年查出绝症,美国治病花不起,转头回国想蹭医保,被工作人员一句话怼懵:外籍人员,不报销。
沿海小城有个叫林雅芝的老太太,今年六十多了。
2013年那年,她做了一个改变全家命运的决定,把家里唯一的房子卖了,手里的积蓄全部换成美元,带着儿子林嘉棠去了美国洛杉矶。
那时候国内房价刚开始往上走,她那套房子要是留到现在,翻几倍不成问题。可她当时一门心思就想让儿子出去,觉得国外教育好、医疗好、环境好,拼了老命也要把儿子送出去。
房子卖了一百来万,换成美元也就十几万。到了洛杉矶,先找律师办身份。
可她不知道,这一笔签下去,她在法律上就不是中国人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只要自愿加入外国国籍,中国国籍自动丧失,户籍和身份证跟着注销,该享有的公民权利也就没了。
头几年日子看着还行。儿子林嘉棠找了份工作,年薪十三万美元,在洛杉矶买了房买了车,商业保险也都上着。
朋友圈里发的都是国外的好风景,亲戚朋友看了都羡慕,说林家这个决定做对了。可日子过得紧不紧只有自己知道。
每个月房贷四千美元,商业保险一千五,这两样加起来五千五,雷打不动要先扣掉。
十三万年薪听着多,交完联邦税和州税,再去掉这些固定开销,剩下的钱要吃饭、加油、养车、人情往来,一年到头存不下几个钱。
这种日子平时没病没灾还能维持,一旦摊上大事,立马就撑不住。
2024年初,林雅芝身体不舒服,去医院一查,晚期恶性肿瘤。
美国医院说要做手术,前后费用加起来得二十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左右。
这个数字把母子俩都吓住了。儿子心里算了一笔账,真要掏这二十万,房贷就得断供,保险也得停缴,一家人在美国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他在洛杉矶打拼十年攒下的那点家底,一场病就能给掏空。
想来想去,母子俩商量出一个办法,买两张单程机票回国治。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国内看病便宜,而且林雅芝以前在国内交过医保,说不定还能报销。
就算不能全报,自费也比美国便宜太多了。2024年春天,林雅芝拖着病体,飞了八千多公里回到国内。
到了医院,挂号、检查、办住院,一切都还顺利。可等到缴费的时候,问题来了。
她拿出以前的医保卡往机器上一刷,系统直接提示身份异常,卡用不了。
她跑到医保窗口去问,工作人员查了她的档案,告诉她外籍人员不能纳入医保统筹范围,不给报销。
林雅芝当时就懵了,她在国内交了那么多年医保,怎么说不能用就不能用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医保这个东西,不是说你以前交过钱就一辈子管用,它跟你的身份和参保状态是绑在一起的。
你还是中国公民、一直在正常交费,那医保就有效。可你要是放弃了中国国籍,成了外籍人士,国内的医保关系自然就终止了。
按照国家规定,出境定居的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一次性结清退给本人,但从那以后就不再享受医保待遇了。
林雅芝当年签了放弃国籍的声明,她的医保账户早就跟着身份一起注销了,手里那张卡不过是一张废卡。
有人可能会问,外国人就不能在国内参加医保吗?也不是。
按照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本人一起缴纳职工医保,跟中国人一样交费、一样享受待遇。
还有像浙江义乌那种外籍人员聚居的地方,符合条件的也能参加当地医保。但前提是你得在中国工作、居住、正常交费,不是说你拿着外国护照回来生个病就能蹭上。
林雅芝这种情况,人在美国住了十几年,国内没有工作单位,也没有连续交费记录,国籍还没了,自然什么都报不了。
更让她心寒的还在后面。回国第三个月,她收到从美国寄来的一个快递,里面是当年那份放弃国籍声明的复印件,还有一份美国联邦医疗保险的申请指南。
儿子的意思很明白,她现在法律上是美国居民了,应该去申请美国那边的低收入医疗救助,别在国内想办法了。
说白了就是,这二十万美元的治疗费,儿子不想自己掏,也掏不起,让她自己去走美国的福利流程。
林雅芝这下算是彻底没了着落。在美国,她没有足够的钱治病,商业保险报销比例有限,自付部分照样压得人喘不过气。
回到中国,她国籍没了,医保用不了,看病全得自费。
国内治癌症虽然比美国便宜,但晚期肿瘤的手术、化疗、靶向药加起来,几十万也是跑不掉的。
她一个老太太,房子卖了,积蓄花光了,儿子那边也指望不上,两头都不靠。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以后,很多人议论。有人觉得林雅芝可怜,一把年纪了落得这么个下场。
也有人说这是她自己选的路,当年卖房子出国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今天,现在生病了知道回来了,早干什么去了。
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这件事值得琢磨的地方远不止可怜不可怜这么简单。
这些年,像林雅芝这样的家庭不在少数。手里有点积蓄的,总想着把孩子送到国外去,为了凑学费和生活费,卖房子的、借外债的、掏空几代人积蓄的,比比皆是。
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谁不希望孩子有个好前途。可问题是,很多人只看到了出去的好处,没算清楚出去的代价。
国籍这个东西,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真到了看病、养老、办事的时候,才知道它有多重要。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有些出去的人,在国外混得一般,年纪大了或者生病了就往国内跑,觉得国内看病便宜、有人照顾,还想用上国内的医保和社保。可他们忘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国内的医保基金是所有参保人一分一厘交出来的,用来保障本国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一个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十几年没在国内交过医保的人,生病了回来要求报销,这对那些老老实实按月交费的老百姓来说,公平吗?医保基金不是随便谁都能用的,它得先紧着尽了义务的人用。
当然,不是说出国就不对。有条件、有能力的人,愿意去国外生活发展,那是个人选择,谁也管不着。但选择之前得把账算明白,不能光想着占便宜。
国外的福利不是白给的,税交得高,看病也不便宜,没有保险的话,一个普通感冒去趟急诊都能收你几千美元。
国内的保障也不是慈善机构,得先尽义务才能享权利。两头都想占好处,两头都不想尽义务,天底下没这样的好事。
林雅芝的事情给所有打算移民或者正在办移民的人提了个醒。走之前一定要搞清楚,放弃国籍意味着什么,医保社保怎么处理,以后生病了怎么办,老了靠谁养。
这些问题不想清楚,光凭着一股热情就往外跑,等到真遇到事了,后悔都来不及。
有些决定做了就没法反悔,有些字签了就是签了,路是自己选的,后果也得自己扛。
说到底,人这一辈子,最靠谱的保障不是哪国的绿卡,而是手里有余钱、身上有医保、脚下有根。别等躺在病床上了才发现,自己把后路全断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