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陈希

通讯员 汤倩玲 张鑫

为使船闸通过效能最大化,方便船舶就近待闸,昨日(10月20日)长江海事局发布两则《通告》,明确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期间,对待闸船舶实施长江干线全域联动管控,并同步公布配套船舶待闸锚地、停泊区及交通管控服务站,以保障船舶有序过坝、安全待闸。

实施全域联动管控,意在分级控制待闸船舶数量,强化远端分流、智慧调度、信用管理,合理引导待闸船舶沿途分区有序锚泊,优化船舶待闸移泊模式,移泊频次压缩至1-2次,方便船舶就近、就便待闸,避免在近坝水域积压,最大限度发挥船闸通过效能,保障三峡水运新通道工程顺利建设和船舶安全有序通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联动管控水域覆盖长江干线全域

根据《关于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期待闸船舶全域联动管控的航行通告》,此次联动管控水域覆盖长江干线全域,划分为核心水域、近坝水域、控制水域、远端控制水域等4个区域。

核心水域为庙河(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2.5千米)至宜昌长江公路大桥(长江中游航道里程610.8千米)之间的水域。

近坝水域为宜昌长江公路大桥至枝城长江大桥(长江中游航道里程568.3千米)之间的水域和庙河至巴东长江公路大桥(长江上游航道里程122.4千米)之间的水域。

控制水域为枝城长江大桥至武汉双柳长江大桥(长江下游航道里程984千米)之间的水域和巴东长江公路大桥至涪陵李渡长江大桥(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47.8千米)之间的水域。

远端控制水域为长江干线除上述区域以外的水域。实际联动管控水域根据联动管控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待闸船舶不得擅自锚泊或移泊

联动管控按Ⅳ级至Ⅰ级逐级启动。当近坝水域待闸船舶数量接近限值时启动Ⅳ级联动管控,当管控范围内待闸锚地、停泊区总体容量使用接近上限时,长江海事局启动下一级联动管控,并同步启用相应管控范围内待闸锚地、停泊区;当管控范围内待闸锚地、停泊区船舶数量低于总体容量的85%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后,逐级解除联动管控。

船舶锚泊管理方面,通告明确实施分区锚泊。待闸船舶需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交通组织,不得擅自锚泊或移泊。列入过闸调度滚动预计划蓝表的船舶,在夔门长江大桥(长江上游航道里程213.3千米)至玉南停泊区(长江中游航道里程476.4千米)之间水域待闸的可在原地锚泊,待列入滚动预计划黄表后再进行移泊;在夔门长江大桥至新田长江大桥(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55千米)之间水域和玉南停泊区至城陵矶观音洲之间水域待闸的,应按照交通组织移泊至近坝水域。

为强化沿途管控,长江海事局在涪陵、万州、云阳、巫山、巴东、庙河、宜昌、枝城、枝江、沙市、岳阳和武汉等地设置12处交通管控服务站,对过坝船舶、到港作业船舶进行核查比对、有序放行,对违规航行的船舶进行查处纠正。

93处待闸锚地及停泊区已划定

针对到港作业船舶,通告明确指出,确认线之间水域非过坝的到港作业船舶应根据待闸船舶积压情况和港口作业安排优化航次计划,遵守放行安排,尽可能“直离直靠”,确需待装待卸的应在港口锚地停泊,不得擅自占用待闸锚地和停泊区。

《长江海事局关于公布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期船舶待闸锚地、停泊区和交通管控服务站的航行通告》明确了八卦碛危险品船舶停泊区、长沙坝停泊区等93处待闸锚地及停泊区,其中24处危险品船停泊区容量为314艘、68处普通货船停泊区容量为2294艘,1处集装箱船及商品车滚装船停泊区容量为24艘,以及12个交通管控服务站的相关信息。待闸锚地范围由专用标标示,停泊区范围由虚拟航标标示,待闸船舶须按标示范围锚泊,并服从现场管理。交通管控服务站根据实际联动管控范围相应启动。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