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驾乘人员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决定启用无人机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抓拍范围:

二广高速560Km—581Km。

二、抓拍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

违法行为

490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的

4312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094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4101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362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371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4701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4702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启用时间:本通告自2026年10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结束后,高速二支队二大队将进行违法抓拍取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通告。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二支队二大队

2026年10月20日

版权声明:我们尊重“真实原创”,转载旨在传播有益信息,如涉及版权问题,联系我们立即处理。

用文字探索这座城市的骄傲

敢想 敢玩 敢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