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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汉归义羌长”铜印

《中国新疆地区历史》解读:

汉朝在西域先后设立使者校尉、西域都护、戊己校尉、西域长史等职官,采取册封首领、屯田戍防、统率调兵、发展经济、经营丝路等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治理体系,开创了中央政权治理西域的先河。《汉书·西域传》记载,西域诸地配汉朝印绶的有376人。新和县发现的“汉归义羌长”铜印,是汉朝中央政府颁发给当地某支羌族部落首领的官印。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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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四条 【矫治教育措施】对依照本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予处罚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追究时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以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编辑 吕佳齐 冯 黛

●责编 朱 婷

● 审核 唐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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