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新格局。《意见》明确提出,将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作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评估和科研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
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一节中,《意见》指出,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岗位,强化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专业化服务,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加快成果应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鼓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全过程参与成果转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一节中,《意见》提出,加强创新主体协同联动,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与科技领军企业合作,注重从产业需求中凝练科学问题,强化战略性前瞻性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活动和人才培养。
在“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一节中提出,加强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选派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政策,推广科技特派员等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创新人才担任产业导师、产业教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
“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一节中,《意见》指出,完善创新激励和评价政策,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的比例。将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作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评估和科研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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