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全媒体讯“等了两年多,这20.3万元终于到账了!”近日,收到执行款到账短信的邹某某长舒一口气。两年前,她手握法院生效判决书,却迟迟拿不到钱;两年后,在溆浦县检察院和县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这起一度停滞的执行案重新启动,执行款全额兑现。
两年前,邹某某与贺某某因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溆浦县法院判令贺某某返还邹某某20.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贺某某迟迟不履行义务。邹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以为很快能拿回钱,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两年多。
原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邹某某苦苦提供的财产线索,未能直接转化为执行动作。
2026年6月,邹某某走进溆浦县检察院。听完她的讲述,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意识到:这很可能存在财产查控措施未能全面到位的问题。
受理申请后,溆浦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检察官调阅执行卷宗,逐条比对邹某某提交的财产线索,发现该案确实存在问题。
“胜诉权益不能就这么悬着。”溆浦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恢复案件执行,依据财产线索全面开展查控,审查被执行人拒执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溆浦县法院对邹某某反映的财产线索重新核查,针对异地银行账户线索,赴账户所在地银行网点进行司法查询,确认有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冻结。
在检察机关全程跟进、持续监督下,溆浦县法院依法对贺某某名下财产采取冻结、扣划措施,高效推进案件落地。拖欠两年多的20.3万余元,一分不少地回到了邹某某账上。
(宋娟娟 罗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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