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
健全述法闭环机制 抓实“关键少数”法治履职
——柳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践检视与路径前瞻
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制度载体。近年来,柳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述、考、评、督、责”一体化闭环体系,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现场述法全覆盖,创新推行乡镇提级述法、事业单位与村(社区)正反典型同台述法,同时推动述法向卫健、国资国企等行业领域延伸,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实践样本。但推进过程中,仍面临思想认知存在偏差、基层述法能力不均衡、整改闭环深度不足、结果运用刚性有待加强、拓展领域标准不够明晰等现实瓶颈。立足柳州本地实践,应当从思想引领、制度规范、监督闭环、数字赋能、领域拓展多维度持续迭代完善述法工作机制,以述法“小切口”做实全面依法治市“大文章”。
一、理论逻辑:述法制度是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的制度抓手
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定职责。年终述法,就是把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化为可报告、可评议、可监督、可追责的制度安排。
从政治维度看,述法是坚持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通过制度化程序,推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从治理维度看,述法相当于对“一把手”开展年度法治履职“体检”,通过自我检视、上级点评、民主测评,倒逼领导干部养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行动自觉,推动法治建设由“软任务”转为“硬约束”。从价值维度看,述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法治获得感作为检验标尺,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柳州实践: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述法工作路径
(一)建章立制,完善述法制度框架
自2022年起,柳州市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系统回答“谁来述、述什么、怎么述、述后怎么办”。明确县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述法范围,细化六大类51项述法履职内容;推动述法与年度述职深度融合,将述法作为述职报告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市、县、乡三级现场述法连续五年全覆盖,搭建起“述、考、评、督、责”一体化闭环机制。
(二)严把报告质量,破除述法“走过场”
针对述法讲成绩多、剖析问题少、业务总结替代法治履职的问题,建立述法报告预审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命案防控、基层矛盾化解等列为必述内容,硬性要求问题剖析、整改举措篇幅占比不低于60%,对空泛避短的报告一律退回修改。坚持“述我”导向,要求主要负责人以第一人称汇报自身依法履职情况,用治理案例查摆法治堵点。实行上级“一把手”现场点评,直点短板弱项,实现红脸出汗、压力传导。
(三)强化督察联动,做实述法整改闭环
打破单纯内部自查找问题的模式,统筹法治督察、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问题纳入述法点评线索,直面征地拆迁、行政执法、民生保障领域矛盾。市、县两级对照点评意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措施、时限;将述法发现问题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形成“述法—评议—反馈—整改—督察”完整链条,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四)贯通各类监督,做好述法“后半篇文章”
推动述法与组织、纪检监察、巡察、绩效考核协同联动。述法点评问题抄送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民主评议结果移交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述法问题纳入绩效考核,树立“述得好有激励、述不好有压力”鲜明导向。
(五)拓展述法边界,向下向重点领域延伸传导责任
不断拓宽述法实施主体范围,推动法治责任穿透至基层末梢与重点行业。实行重点乡镇提级述法,将柳城县六塘镇列为2025年度市本级现场述法主体,让乡镇党委“一把手”直接接受上级审视点评,倒逼压实生态环境监管属地法治责任。在县级层面大胆探索拓展述法对象,把参公事业单位、村(社区)纳入述法范畴。柳城县将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推上现场述法席,直面征拆领域法治短板,靶向破解征收工作法治薄弱难题;柳江区创新推行“一村一社”正反典型同台述法,选取法治建设成效突出的百朋镇百朋村委会,对照物业治理矛盾集中的柳西社区同台述法,正反对比找差距、补短板,有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同时,率先在全区把述法模式传导到行业系统。市卫生健康委自2023年起连续3年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述法专题会,针对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医患纠纷化解不足问题开展专项评议,通过抓牢医疗卫生机构“关键少数”,带动卫健系统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规范服务。市国资委2026年3月首次组织市直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述法专题会,围绕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压实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
(六)创新开门评议,放大述法社会效应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述法工作跳出“内部循环”,有序扩大公众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督察员列席述法会议,开展外部监督评议。柳江区在述法会上增设脱稿问答环节,述法对象现场答问;乡镇述法报告网上公开晾晒,开设线上评议通道,2024—2025年线上专栏访问超18.8万人次,群众评议投票超4万张,推动述法从内部会场走向社会前台。
三、现实瓶颈:述法实践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述法工作的认识仍有偏差,具体实践存在不足之处。个别领导干部对述法理解存在偏差,把述法等同于业务工作总结,把法治建设当成司法行政部门的事,自身带头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复杂矛盾的主动性不足,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不够,述法“重形式、轻实质”方面仍然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二是基层述法能力不均衡,延伸领域规范化有待提升。述法向下延伸到乡镇、事业单位、村(社区)、行业系统之后,部分述法主体法治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对“述什么、怎么剖析法治履职”把握不准;乡镇提级述法、征拆事业单位述法、村社正反同台述法均属于创新探索,缺少统一标准化指引,不同主体述法质量差距较为明显。
三是整改闭环仍有薄弱环节,部分问题整改深度不足。部分问题存在“点到即止”,重台账建立、轻根源治理;个别整改停留在就事论事,对制度漏洞、机制短板深挖不够;述法整改“回头看”的刚性约束应进一步强化。
四是结果运用转化仍有空间,刚性激励约束有待强化。述法评议结果已经纳入考核体系,但在干部选拔任用、问责追责上更多是参考依据,述法优劣与干部管理的刚性挂钩还不够充分。
五是社会监督深度不足,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已经开展报告网上公开、线上评议,但群众评议指标设计偏笼统,群众意见向问题清单转化的渠道不够通畅,外部监督的实质性作用还没有充分释放。
四、深化路径:持续迭代完善述法制度的对策思考
面向新征程,要持续放大述法制度“头雁效应”,聚焦瓶颈短板,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述法从“全覆盖”走向“高质量有效覆盖”。
(一)强化思想引领,校准述法价值定位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述法首要必述内容,常态化开展述法专题培训,厘清“业务工作”和“法治履职”边界。引导述法主体真正把自己摆进去,重点报告个人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化解法治领域风险、推动解决群众法治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杜绝述法变成业务工作汇报,从源头上纠治述法形式化倾向。
(二)细化制度规范,完善分层分类述法指引
进一步细化述法清单,区分党政机关、乡镇、参公事业单位、村(社区)、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不同主体,制定差异化述法指引。针对乡镇提级述法、事业单位述法、村(社区)正反典型述法等柳州创新实践,总结提炼实操规范;持续优化报告预审机制,坚持问题与整改篇幅硬性要求,建立典型述法案例库,为基层、行业延伸领域提供范本,提升拓展述法的规范化水平。
(三)拧紧整改链条,健全“述—评—改—督—销”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述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台账管理,坚持述法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述法必报内容。深化法治督察与述法联动,加大整改“回头看”力度,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予以通报。强化府院、府检联动,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作为述法重要检视内容,推动从解决个案问题向补齐制度短板转变。
(四)深化多维度监督,做实述法结果刚性运用进一步打通依法治市办与组织、纪检监察、巡察机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述法评议、整改成效从“参考”向更具刚性约束转变。完善评议指标体系,优化上级点评、内部测评、代表委员、群众第三方评价权重配比,健全述法结果通报制度,真正实现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优、任用、问责有效衔接。
(五)拓宽开门述法渠道,以数字赋能提升群众参与实效
持续深化“开门述法”,优化线上公开、线上评议平台,细化群众评议指标,建立群众意见收集、研判、转办、反馈闭环,把群众诉求转化为述法整改任务。探索“现场述法+质询问答+线上晾晒”模式,用好数字法治手段,提升述法社会知晓度,让述法工作既接受组织监督,也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六)巩固拓展述法阵地,推动行业系统述法提质增效
系统总结乡镇提级述法、事业单位述法、村(社区)正反同台述法以及卫健、国资国企述法实践经验,把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分类分层压实不同领域“关键少数”法治责任,推动法治责任层层传导,贯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 来源:桂法云-广西法治日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