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采暖季按每平方米25元收,账单是2500元。房子空着,人不在,去办报停——账单上还是要先扣掉一笔。

西安按总热价的30%收,全额2200元的房子先交660元;乌鲁木齐按50%,1100元;洛阳、沈阳、济南这些地方,符合条件的报停一分不收。同一套空房,隔一条省界,账能差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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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不是凭空来的

热会走。入户阀门关了,楼上楼下的热量照样顺着墙体和楼板渗进来,行业里叫户间传热。整栋楼是一个热工整体,管网、换热站一年四季都要维护巡检,不会因为几户停暖就不花钱。这就是基础热费的由来,供热行业管它叫热损耗费。

国家层面早就留了这个口子。2007年发改委和原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里写的是,基本热价可以按总热价的30%到60%确定。收不收、收多少,交给地方定。

各地的差别于是拉得很开。辽宁把全省上限压到15%,山西今年4月修订的供热条例把上限写在30%,天津、长春在20%上下,西宁、榆林到50%。榆林还多一条:一栋楼里报停的户数不能超过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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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空着不该收钱”的,我只认一半

有句话这两年说得很多:房子没人住、阀门没开,凭什么收钱。这话我认一半,服务确实没享受到。另一头,供热企业说固定成本不会因为一户停暖就消失,这话也对。

但两头都对,不等于按总热价乘一个固定比例就对。热损耗是个物理量,跟房子在不在边户、上下楼有没有人住、墙有多厚都有关系;总热价的30%是个行政比例,跟这户实际损耗了多少热,关系不大。这两件事被划上等号,账就粗了。

时间这道口子也硬。沈阳的报停截止在10月11日,北京、哈尔滨、固原9月30日就关了窗,大连留到10月25日,西安、东营到10月31日。过了这天,系统按正常用热处理,后面想改,得走另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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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停的人,账是另一种算法

白天上班、房子空着、暖气照烧的家庭,2500元一分不少。住几个人、白天有没有人、保温好不好,按面积收费的时候都不进公式。

也有人干脆换路子。天津有位用户,一个采暖季开两台电暖器,每天4小时,电费541元;当地煤改电的低谷电价是每度0.3元,另有两毛钱补贴。往年集中供暖要1500元以上。这笔账看着省了近千,代价是舒适度、房子结构和一家人的习惯都得跟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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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基础热费里该收的那部分,是热损耗,不是服务费。既然是损耗,就该往计量上靠:装了热表的按表算,没装表的按面积折算,而不是拿总热价乘一个整数比例了事。这话不好听,因为按比例收最省事,供热企业、缴费窗口、结算系统都省事。

搁我身上,房子空一个冬天,660元够加两箱油。那张报停单今年我会从头看到尾——不是想省这笔钱,是想知道它到底在为哪一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