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邈最出名的那本书,叫《备急千金要方》。
备急两个字,是他自己加的。
意思是:我怕来不及。
一个被后人称为药王、据说活了一百多岁的人,写书时想的不是传世,是怕救不了眼前这个人。
他出生在北周,经历了隋朝的建立与覆灭,又活进了唐朝的盛世。
这三个朝代加起来跨越将近两百年,他全见着了。
唐太宗李世民第一次见到他,当场愣住,说没想到传说中的高寿之人,竟然真的存在。
史书里记这段,用的词是嗟叹。
但孙思邈年轻时,不是神仙,是病人。
他出生在陕西铜川,自幼体弱,什么病都往他身上招。
家里为了给他看病,几乎散尽钱财。
他后来在《千金方》序言里写,自己少年时就立志学医,原因很朴素:自己老生病,看遍了医生上门是什么感觉,也看遍了病治不好是什么结局。
学医之后,他才发现这门学问比想象中难太多。
他所在的关中一带,每年都有狂犬病流行。
病人找上门,他翻遍当时能找到的医书,找不到有效的处置方法。
只能眼睁睁看着人死。
他在书里记下这段,没有用什么大词,就是说:我束手无策。
这种无力感,贯穿了他整个行医生涯。
梓州刺史李文博是他的病人之一。
李文博迷信当时上层社会流行的服石风气,大量吃矿物类药物,吃出了严重的消渴症,也就是今天说的糖尿病。
孙思邈给他开了枸杞汤缓解症状,但在记录里留了一句话:此病无法彻底痊愈。
李文博后来果然没撑多久。
孙思邈不是没救,他只是清楚地知道救到哪里为止。
他在《千金方》里对这类问题说得直白:一个人只读了三年方子就说自己什么病都能治,那是要害人的。
这句话,放在今天也没有过时。
孙思邈真正的贡献,不是治了多少病,是把治病的方法系统地整理出来,传给后人。
《备急千金要方》三十卷,《千金翼方》三十卷,合在一起超过五千余首方剂,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甚至包括食疗和养生。
他是第一个在医书里专门设立妇科和儿科章节的人,在此之前,这两类病人的治疗经验散落在各处,没有人系统梳理过。
他在书里记录的很多方子,今天的中医还在用。
比如用猪肝治夜盲症,用海藻治地方性甲状腺肿,这两个方法都早于西方医学对同类疾病的记载几百年。
他当时不知道维生素A或碘缺乏的概念,但他观察到了规律,记下了方法。
这是他跟很多江湖医生的根本区别:他写书,不是为了显示自己会什么,是为了记录什么管用、什么不管用、哪里还不知道。
他的医学伦理观念,放在唐代是超前的。
《千金方》第一卷专门写了一篇《大医精诚》,讲的是医生该有什么态度。
里面说:病人来求医,无论贫富贵贱、老幼美丑,都该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嫌弃病人的样貌或气味就有所懈怠。
他还说,医生看病时不应该左顾右盼,心有旁骛,不能趁机炫耀自己的知识,也不能在病人家里吃吃喝喝。
这些要求,有些今天的医生培训还在引用。
他不只是在写规范,他是在用这些话约束自己。
他一生拒绝做官,不是装清高。
北周、隋、唐几朝皇帝前后征召过他多次,他每次都推掉了。
唐高宗给他安排了一个住处,他就住在那里看病、写书、带学生,没有正式的官职,也没想要。
初唐四杰之一的卢照邻,就在他那里待过,跟他学过医。
卢照邻后来患了严重的风痹症,孙思邈一直在为他诊治,两人维持了多年的师生情谊。
他大概很清楚,做官和行医在当时是两件性质不同的事情。
做官要在政治里打转,行医可以一直翻书、一直试方子。
对他来说,选哪条路没有什么可纠结的。
公元682年,孙思邈在王屋山去世。
他死的时候多少岁,历史上从来没有定论。
《旧唐书》说他年百余岁而卒,民间传说拉到了168岁,也有学者根据史料推算在101岁左右。
就连他的出生年份,学界至今仍有争议,不同的史料给出的数字差了整整七十年。
他活了多久这件事,大概永远没有确切的答案。
后来的人给他立了庙,封了神,叫他药王,叫他妙应真人。
宋代的医书里开始流传他的各种神迹,什么隔空诊断、棺木救人,故事一个比一个离奇。
这些故事里有真实事件的影子,但被传了太多遍之后,边界已经很难分清。
他自己在《千金方》里说,年轻时每逢身边人生了急病,他翻医书翻到手软,经常等到翻出了方子,人已经没了。
这句话他写在书的最前面,当作写这本书的原因。
一个人把这段经历放在一部五千方的巨著开头,大概是想让所有读这本书的人记住:这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因为来不及才写的。
不知道他晚年坐在王屋山里,翻着自己写了一辈子的书,会不会觉得够了,还是依然觉得差得很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