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严厉整治“两卡”、跑分洗钱违法犯罪,筑牢群众财产安全防线,近期,平乐县公安局持续加压、连续作战,反诈攻坚捷报频传。
10月15日,平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青龙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对一个网络跑分洗钱团伙开展集中收网。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浩谎称自身微信无法收款,邀约李某涛、宾某、程某等人帮忙代收资金,充当资金结算工具,为上游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跑分洗钱。专案组精准研判,先在辖区抓获一名团伙成员;循线深挖后,锁定其余三名嫌疑人藏匿于临桂区一处出租屋内,抓捕警力迅速转战临桂,一举将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经审讯,李某浩等4名嫌疑人对参与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在打击团伙犯罪的同时,紧盯“两卡”线索同向发力。10月19日,沙子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黄某执行行政拘留。经查,黄某碍于情面,将本人支付宝账户出借给他人代收涉案资金,属于非法出租、出借支付账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沙子派出所持续攻坚追逃工作,成功抓获一名涉诈网上在逃人员,并为受害群众追回部分损失。2025年10月3日,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因网络投资理财被骗4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核查固定证据、立案侦查,经综合研判锁定秦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依法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一年来,办案民警始终没有中断线索摸排,持续追踪嫌疑人活动轨迹。近期侦查取得关键突破,发现秦某某在博白县活动。10月13日,在博白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成功将秦某某抓获。经审讯,秦某某如实供述出借名下支付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目前,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为贪图蝇头小利、碍于人情面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一旦账户被用于电诈、洗钱,出借人难逃追责: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触犯刑法构成帮信罪,还会被金融惩戒,影响个人征信,切勿因一时糊涂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丨平安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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