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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广场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将上海通达物业有限公司、上海鸿茂物业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陆家嘴人民法庭承办,主审人为章某,目前相关开庭排期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示,案件后续审理进展将直接关系到涉事物业主体与小区业主的权益划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广场业主委员会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通达物业有限公司、上海鸿茂物业有限公司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2 10: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陆家嘴第七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38105号 承办部门陆家嘴人民法庭 主审人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广场业主委员会与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上海通达物业有限公司、上海鸿茂物业有限公司,案件案由为不当得利纠纷,排定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10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第七法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38105号,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涉事物业服务期间的利益归属争议展开核查,该案件也将为同类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益纠纷处置提供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的两家物业公司需直面不当得利纠纷的司法核查,案件结果将直接厘清其与东明广场业主方的权益边界,既关乎企业自身经营合规性校验,也将为同类物业权益纠纷的处置提供可参照的司法样本,推动行业权责划分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