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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营黄河公铁大桥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6〕13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东营黄河公铁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6〕6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东营黄河公铁大桥收费期限25年。该桥梁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龙居黄河大桥。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