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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原告苏某诉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7年1月6日9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将在张江第十四法庭(B1楼)开展庭审,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3119号。本次涉诉事项将使得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需安排相关人员参与本次庭审应诉,配合法庭完成案件相关事实的核查与审理流程。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苏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7-01-06 09: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四法庭(B1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3119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蔡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类民事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7年1月6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审理,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案件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由审理法院依法依规推进公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支付宝被诉侵权责任纠纷的开庭公告,目前未披露具体争议细节与涉案金额,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直接冲击。作为持牌支付机构,本次应诉是常规司法流程事项,公司依规配合庭审核查即可,后续裁判结果需以法院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