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存在这样的误区:结婚之后,只要是自己出钱买房、房产证只登记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分割。实际上这个理解并不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62 条、第 1063 条规定,判断房屋归属,核心看购房出资款项的来源:第一,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后工资、经营收益等婚内收入。即便全部由一方转账付款、房产只登记在出资人名下,资金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第二,如果是全款购房,出资全部为婚前个人存款、婚前房产变卖价款、专属个人的拆迁补偿款等婚前财产,资金流向清晰,没有和婚后收入发生混同,房屋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这种情形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 实务中两个高频风险提醒:
- 按揭购房的情况:婚后即便只用自己银行卡偿还贷款,若还贷资金是婚内收入,婚后还贷本金、利息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配偶有权要求补偿;
- 资金混同是举证大忌。不要把婚前个人存款和婚后收入放在同一张银行卡里混用;想要稳妥保全财产,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同时完整留存全部银行流水、转账凭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简单总结:离婚分割房产,看的不是谁付的房款,而是房款本身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链条断裂,法院大概率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作者: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毕丽荣律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