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还是来了。

10月22日,一个对普通人来说平平无奇的周四,却是中国离岸富豪们的一个大限之日——官方给的90天离岸信托纳税申报过渡期,在这天截止。

今年7月,官方突然发公告,要求严格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从设立到存续到清算,全环节征税,税率统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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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

就是以前那些把资产装进离岸信托的富豪,自以为不交税,现在不行了,要查要交;信托里的钱生出来的钱,也要交;信托最后注销清算,还要交。

在此之前申报补缴历史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过了10月22日,不仅加收滞纳金,定性严重的,还有额外的罚款。

而且,要会追查历史旧账。

什么叫历史旧账?比如一个信托项目十年前就设立了、这么多年从来没申报过收入,现在也要一次性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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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数据显示,全球最富有的500人中,有八名中国人通过离岸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中国离岸富豪,这次必须要在“纳税光荣”和“违法漏税”中,做一个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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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疑问,离岸信托都离岸了,真的那么好查吗?这点大家不用担心,今年考公务员的朋友很清楚,这几年招收岗位扩张人数最多的,就是:

税务员。

为了及时摸清离岸富豪的家底,本次清缴也是有备而来。

第一刀,设立环节。

富豪把股票、股权装进离岸信托,就视为转让,按市值减掉原值,差额按20%缴税。

举个例子。假如你有个公司,当年上市前成本1个亿,现在市值10个亿,你把股权装进信托——增值9个亿,好,那就交1.8亿的税。

这就是入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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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信托涉税环节执行标准

第二刀,存续环节。

信托里的钱产生的利息、股息、分红、投资回报,不管富豪有没有拿到手里,都要按年申报,20%的税率。

之前富豪们最喜欢玩的是“离岸信托+不分红”,利润就在境外信托里滚着,永远不分配回个人,个税就一直不触发。

现在这条路已经堵死了,新政策按穿透原则直接视同个人收入。

第三刀,终止环节。

信托要注销,清算收益需要再算一次。所以那些想通过拆信托“逃出生天”的,不好意思,分拆了也要交税。

你以为你在第二层,但规则在第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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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账已经是箭在弦上,那么追到哪一年呢?

这可能是富豪们最关心的问题。

好消息是,设立环节原则上只追溯三年。2023年以前装入信托的资产,原则上不追缴设立环节的税。

但坏消息也有两个。

其一,应缴未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例外处理,可以追溯更久。

10万块对普通人是钱,对这批人来说可能只是信托产品里的零头。

这个例外基本等于无限追溯。

其二,信托存续期间的收益,官方没设追溯年限。

富豪十年前装的信托,设立环节不追了,但过去十年信托里分红也好、卖股套现也好、投资赚了钱也好,所有没缴的税,一次性打包,2025年底前的都要按20%补。

打个比方:富豪十年前把1个亿装进信托,公司上市后股价飙升,信托在高点套现了3亿,转去做别的投资,账户里这些年累积收益加起来可能超过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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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仅马云、刘强东、孙宏斌、雷军等10位早期设立离岸家族信托的内地富豪,装入信托的资产就有5000亿

其中2亿分过红,3亿没分。没分的那部分,以前可能觉得“不分就不用交税”。对不起,现在规则通知了:全都要补。

再加上这十年产生收益的复利效应,叠加起来,估计很多家族办公室也是直接沉默了。

根据彭博数据,在全球最富的500个人里,有8个中国人通过离岸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相关资产总值高达1402亿美元。

波士顿咨询的估算更吓人,中国离岸财富规模竟然高达1.7万亿美元。

就算按1%的比例涉及信托应税环节,都有百亿美元级别的补税金额。

所以现在也有论调说,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向富豪“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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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公告到10月22日,整整90天,足够让一批人身家缩水,也足够让一批人填完税单。

其中,有三类人的动作值得关注。

第一类:老实补税的(或者说,被迫老实)。

据报道,BOSS直聘创始人赵鹏9月卖掉了约1.1亿美元的股票。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这笔钱就是为了缴税。

海底捞那边动静更大。联合创始人舒萍9月通过家族信托持股实体,一口气卖了价值最高3.53亿美元的公司股票。随后海底捞又公告,向创始人张勇提供最高1亿元短期贷款,用词很微妙——“个人财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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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创办人张勇(左)和联合创办人舒萍分别出售股票、申请短期贷款,引发外界猜测是为在过渡期结束前补税

市场解读,这就是再给补税筹钱。

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创始人受影响最大,尤其那些在2014年到2020年公司估值高峰时通过信托减持套现的——这些钱,当年可能一分税都没交过,现在要连本带利吐出来。

按财富咨询公司嘉立信的估算,单一个案交税规模从几百万到几十亿不等。

第二类:想跑但是跑不掉的。

有部分富豪在想分拆信托,毕竟清算虽然要交税,但好歹一了百了。结果发现不划算——清算的税照收,即便分拆完也享受不到信托的保护功能,还要多付一笔律师费和信托管理费。

还有人想转换国籍。

但规则也开始堵死这条路了。新规明确:即使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只要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仍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

第三类:想交但交不起的。

这里主要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前几年地产好日子的时候大笔分红、买地、扩张,钱早就拿去周转了,现在信托里躺着的大多是股票而不是现金,现在地产股跌得连腰斩都不止。现金流枯竭了,人还在大陆,境外的信托资产又不能随便动——动一动,又是一笔税。

这类人最尴尬:不是不想交,是真的交不出来。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也有疑问:为什么以前离岸信托能避税,现在突然就不行了?

因为以前是“看不见”,现在通过技术手段可以“看到”了。

以前想在BVI或者开曼设信托,可以通过匿名壳公司持有股权,开曼那边零税率,信托架构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法律又是出了名的保守不透明。

税务机关既不知道结构细节,也不知道受益主体到底是谁。

但现在出现了一个新生事物叫CRS——共同申报准则。

中国已经和全球12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机制。富豪们在香港、新加坡、开曼、BVI持有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信托安排,每年都会把资料上传到中国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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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境外的收益,都变成可审计的。

更让富豪们头疼的是,税务官员也开始用公开渠道交叉验证了。

路透社援引三名知情人士的消息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指示工作人员,根据胡润富豪榜、企业申报文件和其他公开资料整理了一份名单,专门追查该交离岸信托税的人。

注意,是“专门的名单”。

在富裕企业家集中的省份,税务局已经成立工作组,专责收集离岸信托信息。企业老总在境外做什么未必全知道,但上市公司文件都会披露受益所有人,股权变更也都在公告里写着,通通都是公开信息。

总之,现在避税的手段,几乎都被堵死了,资金跑路的速度,可能也赶不上税务局查账的速度。

不过话说回来,离岸信托本身不是原罪,它依然有隔离债务、保护继承人、防止婚变分散股权的正经用途。

只是过去“拿到境外就不用交税”的潜规则,确实要画上句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