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标识被滥用,市场秩序被扰乱,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威胁……10月19日,记者从商丘市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对一年前该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冒用非遗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回访时,一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感慨地说:“非遗不是挂在墙上的牌子,是刻在骨子里的良心。”这份良心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

谁在冒用非遗之名

“蒋家烧鸡栾家的汤,菅家烧鸡骨里香。”在豫东永城市,这句流传了上百年的民谚,道出了龙岗烧鸡在百姓心中的分量。龙岗烧鸡源于清朝末年,以本地健壮鲜活的土麻鸡为原料,经过烫、洗、别、涮、炸、卤等十四道工序,采用当地深层地下水煮汤、木柴烧地锅烹炸、20余味纯天然名贵佐料辅以陈年老汤文火焖制,前后历经12小时方成。新出锅的烧鸡趁热提起鸡腿轻抖,鸡肉便可全部脱落。“脱骨”二字,正是百年技艺的精髓所在。

2010年,龙岗烧鸡制作工艺被永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为第一批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此后又获评河南老字号、商丘优质风味菜点等殊荣。对于永城人来说,龙岗烧鸡早已不只是一道美食,更是当地人的味觉图腾。逢年过节走亲访友、在外游子返乡省亲,餐桌上总少不了这样一只色鲜味美、骨肉分离的龙岗烧鸡。

但是,2025年10月,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中,一个令人忧心的现象进入了检察官的视野。

走访中,检察官发现,永城市辖区部分特产经营店铺的门头上、产品包装上,赫然印着“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这些商户并未取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资质,也从未履行过非遗申报程序,却堂而皇之地将非遗称号当作营销噱头。

“消费者冲着非遗的名头去买,结果买到的可能根本不是正宗的龙岗烧鸡。”承办检察官说,“这不仅欺骗了消费者,更严重扰乱了非遗市场的文化秩序。”

更让人担忧的是食品安全隐患。龙岗烧鸡制作工艺讲究,从选料到上色、从卤制到定型,每一步都有严格标准。正宗传承人始终坚持传统操作规程,选用无疫病的本地家养柴公鸡,拒绝添加任何化学物品。但那些冒用非遗名号的商户,其原料来源、制作工艺、卫生条件均无从监管,消费者吃进嘴里的,究竟是百年传承的正宗风味,还是来历不明的“三无”产品?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为百年老味道正名

2025年10月9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办案团队迅速行动。一方面实地走访辖区特产经营店铺;另一方面向永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调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商户注册信息、商品备案资料。两份名单一一比对,哪些商户有资质、哪些在“裸奔”,一目了然。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检察官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实其经营范围、有无传承资质、非遗称号使用依据。通过扎实的调查取证,全面固定了涉事商户在未取得非遗传承资质、未履行申报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非遗称号进行宣传和售卖的全部证据。

2025年10月13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对相关商户的释法说理和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并依法对涉案商户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

非遗不能拿来当幌子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整改,会同永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座谈会。会上,各方就非遗申报程序、市场监管盲区、非遗产品市场化展销等议题深入沟通。

2025年10月31日,一场公开听证会召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应邀参加。龙岗烧鸡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菅艳飞在会上讲述了百年技艺的传承故事,他感慨道:“每一道工序都是祖辈传下来的规矩,‘非遗’这两个字,是多少代人用心血换来的,不能随便拿来当幌子。”

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非遗保护和传承提出了宝贵建议。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察建议和座谈会共识,对涉案商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更换违规包装。同时,在辖区部署开展针对无资质使用非遗标识的专项检查行动,累计检查商超、礼品店、地方特产店等各类经营主体146家次,排查整改同类问题10项。

更重要的是疏堵结合。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永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动协助那些长期从事非遗产品制作、有申报意愿但尚未取得资质的经营者办理相关程序。从“不让用”到“帮着办”,真正实现了持证经营。与此同时,利用芒砀山古庙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演、非遗集市等活动平台,通过现场制作和免费品尝的方式,让更多市民了解正宗龙岗烧鸡的制作工艺和文化内涵。芒砀山古庙会始于唐而兴于宋,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千年庙会与百年烧鸡的交汇,正是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的生动写照。

公益诉讼守护品牌

“龙岗烧鸡”四个字,承载的不仅是一道美食,更是永城人一百多年的集体记忆。它是走亲访友时的心意、是游子思乡时的念想、是豫东饮食文化的活态传承。

冒用非遗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伤害的是三重公共利益:一是文化传承秩序,非遗称号被滥用,真正的传承人反被淹没在鱼龙混杂的市场中;二是市场竞争秩序,“劣币驱逐良币”,坚守传统的正品难以立足;三是食品安全防线,未经监管的“冒牌货”流入百姓餐桌。这正是公益诉讼必须亮剑的理由。

从2025年10月9日立案到2025年10月13日发出检察建议,短短4天,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跑出了公益保护的加速度。加上这几天的回访,从个案办理到专项排查,从行政处罚到协助申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推动的不仅是“一案之治”,更是“一域之治”。

一只烧鸡,百年传承。检察机关用公益诉讼的法治力量,守护的不仅是一道地方美食的金字招牌,更是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延续。

来源:京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