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查编造监测数据行为。笔者认为,破解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为契机,以五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做实普法、执法、惩戒三方面工作。

摸清机构底数,做实前置普法。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多、分布广,业务覆盖采样、监测、评估等环节;机构规模不一,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强,日常监管很难实现全覆盖。开展整治,重要的是摸清辖区机构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把机构业务范围、人员资质、承接项目摸清楚,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账。尤其要关注两类主体,即异地注册机构来本地承接业务的和本地注册机构赴外地开展监测服务的,要纳入重点监管。加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信息互通,防止部分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监管重在事前防范,普法也要抓早抓细。普法贵在坚持,可通过座谈、现场检查、线上推送等方式普及法条内容,坚持教育与查处并举,引导机构自觉守法,从源头防范造假。

强化多方配合,做实联合执法。监测造假隐蔽性较强,不少问题藏在采样、报告编制等环节,单靠生态环境部门很难做到全面排查、精准发现。要跳出“整治方案下达了、动员部署了、执法开展了,就代表工作已经抓到位了”的认识误区,沉下心来扎实开展联合监管。健全跨部门工作机制,打通生态环境、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通道,共享线索、联合核查、协同办案。紧盯关键环节,加大抽查和飞行检查频次,严厉查处篡改监测数据、伪造样品、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通过多部门密切配合,弥补单一部门力量不足,让数据造假无处遁形。

紧盯突出问题,做实从严惩戒。行业治理贵在奖惩分明。查处造假不能只满足于办完案子、督促整改,要用好法律规定,着力改变造假成本偏低的现状。对严重违法、被吊销资质的机构要持续跟踪,警惕责任人以新注册企业改头换面,继续从业。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盯紧主要责任人,防止违法主体脱壳逃逸、屡罚屡犯。用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引导行业规范监测活动。

整治数据造假不是一阵风,必须融入日常监管、常抓不懈,持续规范技术服务市场,督促技术服务机构守好数据真实关口,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可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