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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利妮因所属休闲船舶超出核定的载客数量范围载客的违法行为,被大亚湾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控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休闲船舶运营主体严格落实载客限额要求,切实规避海上航行超载带来的安全风险。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利妮 违法案由休闲船舶超出核定的载客数量范围载客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4012000014-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413*******1829 处罚法律依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2 作出处罚机关大亚湾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张利妮,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休闲船舶超出核定的载客数量范围载客,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1200001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3*******1829,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亚湾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利妮成立日期2013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利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沭阳县桑墟镇新顺河村十一组。

综合点评
本次大亚湾海事局对涉事个人超核定载客的休闲船舶违规行为作出4200元罚款,是严格落实深圳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规定的具象体现,虽未直接关联企业主体,但也为区域内所有涉海休闲运营相关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严格落实载客限额要求,规避安全隐患,维护海上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