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紧“文明绳” 养犬不掉“链”
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 你我同行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欢乐与陪伴。但如果不加以约束和管理,也可能带来噪声、污染、伤人等问题。养犬不仅是个人的喜好,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在此,我们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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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县城区东至张家河、南至丁字港河、西至204国道、北至新安大道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域,该区域内除导盲犬、扶助犬外,德国牧羊犬、灵缇、英国斗牛犬、秋田犬、马犬等40种烈性犬,以及背部至地面高于60厘米的大型犬一律禁止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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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
除上述40种犬只外,还包括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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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饲养、销售的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60cm以上的犬只为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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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犬牌登记、接种疫苗
在县城11家动物诊疗机构均设立一站式服务点,均可免费接种疫苗和办理养犬登记。请广大养犬市民携带犬只、身份证、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办理养犬登记,申领并佩戴犬牌,做到一犬一证。
养犬登记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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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遛犬必须牵绳
养犬市民携犬外出时必须牵扣长度不超过1.5米牵引绳,主动避让老人、小孩、孕妇;在电梯、楼道、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管控;不得在校园周边、大型商超等公共区域遛犬。
小小的牵引绳,牵住的是宠物,守住的是邻里间的安全与信任。
出门牵绳、清理粪便、定期打疫苗、避开老人与孩子……这些看似微小的举动,却是文明养犬的必修课。
对饲养禁养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遛狗不牵绳等违法行为,根据《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可处警告或罚款,甚至没收犬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治安拘留。
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可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牵紧“文明绳”
养犬不掉“链”!
滨海公安
在此呼吁广大养犬市民
依法养犬
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来源:平安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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