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街坊在金隆路与金岭一横路路口(北往南),具体位置就在金洲小学门口, 堪称电鸡 “中招重灾区”,好多人都在这里被电子眼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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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原因都是同一个: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没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帖子一出,引来大量街坊共鸣,不少人都表示自己也曾在这个路口被拍过,真的一不小心就 “中招”。

有街坊留言,一家人先后在这个路口 “踩坑”,累计罚款一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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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街坊一个星期就交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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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街坊在同一个路口罚过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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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在经过这边的时候,还是乖乖的开上人行道把。

其实很多人还不清楚,南沙有很多地方已经安装电动自行车电子抓拍点位,24小时在线执勤。除了金隆路与金岭一横路路口(北往南),下面这些路口也是高频抓拍点:

  • 进港大道与金沙路路口(北往南)

  • 黄阁大道与吉祥路路口

  • 兴业路与繁荣路路口(东向西)

  • 港前大道与英东大道路口

  • 环市大道与工业一路人行过街路口

  • 凤凰大道与大井东路口

  • 南沙大道与鱼窝头大道路口

抓拍范围包含: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头盔、电鸡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遮挡 / 污损号牌等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点位还会根据实际交通情况动态新增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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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规知多D: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如违反此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违反此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还明确,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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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骑车出门还是要注意,不能“肆意妄行”。不然就千万个“ 电子眼 ”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