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即开展调查,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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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将利用其账户实施非法资金结算,仍通过“飞机APP”与上线取得联系,将个人3个支付账户对外出售。双方约定首月好处费268元,后续每月按结算资金的1%计提收益。2026年3月10日至9月19日期间,向某出售的账户累计流入资金220余万元,部分资金系涉诈犯罪团伙的涉案赃款。

此外,向某在登录自己的钱包账户时,发现钱包内有上线未来得及转出的1.3万余个USDT币,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转移并非法处置该虚拟货币,获利约9万元,涉嫌盗窃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古丈公安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结算,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勿因贪图小利,将个人金融账户沦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如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来源:古丈公安

  •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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